时创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时创能源(68842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黄宏辉崔 灿涂晓昱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