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时创能源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哲 | 联系电话:021-38966515 |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益飞 | 联系电话:021-38966515 |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时创能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事前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生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人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99.75万元,同比去年下降70.83%,归母净利润-13,331.4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1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71.05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29.27%。公司业绩下滑及亏损主要受光伏行业面临产能供需失衡、市场竞争的加剧、产业链主要环节价格大幅下行的影响。
2、整改的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1、行业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2024年半年度,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性波动及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99.75万元,同比去年下降70.83%,归母净利润-13,331.4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1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71.05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29.27%。
报告期内,全球范围内各主要国家持续推动能源结构战略转型,终端可再生能源装机量持续提升;而国内随着产业链各环节产能的逐步释放,导致终端装机和上游供应走向失衡,使竞争博弈加剧;同时叠加新技术的快速迭代推广,又使落后产能面临停产出清的局面,最终导致报告期内光伏产业链价格呈现出波动下行的态势。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2023年同期出现大幅下滑。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光伏产业链价格继续在非理性空间呈波动下行趋势,则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空间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新能源产业,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光伏行业保持了较高的景气度,公司产品取得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如果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下降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下降。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市场空间主要来源于新增产能,行业政策的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光伏电池企业新建产能规模;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电池产品的市场来源于已有和新增产能两方面,但是如果行业政策不利变化导致终端用户需求降低,可能影响已有产能的开工率,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产品依托技术壁垒和客户壁垒,近年来,
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技术进步,光伏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吸引了更多企业通过新设或业务延伸的方式加入行业竞争。为应对市场竞争者,公司采取了产品快速迭代、适当降低售价等措施,但是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仍有可能出现市场占有率下降、市场空间下滑的风险。公司光伏电池主要依托差异化的技术优势来抢占市场空间。随着光伏行业产能的不断投放,光伏行业产能面临结构性过剩,如果公司电池产品不能保持差异化优势,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产品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推出迭代产品和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路线迭代
目前太阳能电池技术路线主要为PERC和TOPCon,此外,HJT、IBC、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等技术也在发展过程中。光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各种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其他技术路线或钙钛矿等其他新兴技术出现重大突破,则电池技术将面临主要技术路线变更的风险,若公司不能顺应技术路线变更推出相应的新产品,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产品研发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迭代迅速、工艺进步较快等特点。自成立以来,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创新,陆续推出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及光伏电池产品,并针对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并储备了辅助品、掩膜材料和生产设备等产品。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或未来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出现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研究方向、迅速掌握新技术,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升级或原有产品的更新换代,进而无法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失密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公司以专利保护为核心,通过内部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员工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保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核心商业秘密。如果不能有效保护技术秘密,公司产品将被竞争对手模仿,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人才是公司研发创新的核心要素,如果出现技术人才大幅流失的情况,公司的技术创新将受到不利影响。
3、新产品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尽管最新落地实施的3GW TOPCon电池项目产线采用了新的电池路线与技术,对比市场现有产品有较为明显的竞争力,且公司也已综合考虑了政策、市场、资金、技术方向、客户喜好等众多影响产品推广的限制因素,制定了详细的产品推广规划,但是近年行业内的众多光伏企业陆续推出了较大规模的N型电池的产能扩张计划,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4、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较高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564.88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0.13%,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00%。未来,随着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甚至不能回收,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尽管全球经济低碳化趋势已经明确、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光明,但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年来,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对光伏产品多次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如美国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的“201特别关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征收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保证金等。未来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继续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将对我国光伏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799.75 | 91,875.02 | -7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31.41 | 11,836.12 | -21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771.05 | 10,652.93 | -22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88.16 | -13,488.35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6,581.96 | 231,425.03 | -6.41 |
总资产 | 371,427.87 | 341,747.54 | 8.68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2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0 | -2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5 | 8.18 | 减少14.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5 | 7.36 | 减少13.5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26 | 7.92 | 增加27.34个百分点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减少70.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同比上期减少212.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减少229.27%,影响上述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湿制程辅助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73.67万元,同比增长5.81%,主要因为光伏电池企业对于湿制程辅助品的需求持续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光伏设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61万元,同比减少99.10%,主要因为客户的订单数量减少导致验收相应减少;光伏电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85.53万元,同比减少85.15%,主要因为2024年上半年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波动下行,公司光伏电池产品的销售单价和销量出现下滑;
(2)为了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扩充了相应的管理团队、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强化供应链体系,在多方面持续资源投入,使得公司的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9,450.32万元,同比增长29.87%,管理费用为6,673.71万元,同比增长32.73%,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加导致当期利润有所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更多。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下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相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销量增加及4GW项目光伏电池量产爬坡而进行的备货增加,导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减少200.00%、200.00%和216.67%,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4、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同比减少14.13个百分点、13.5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5、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大幅增加27.34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报告期内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同比
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下降明显,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对硅材料和光伏电池制造有着深刻的理解。围绕解决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不断进行自主研发、掌握了24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577人的研发技术团队,其中多名人员具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较高学历,汇聚了材料、化学、物理、微电子、机械及电气自动化等多领域科研人才。在电池事业部工艺部、中试线技术部与研发中心的良性互动下,公司新产品研发和迭代周期将进一步缩短。
(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凭借持续研发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已在行业内取得广泛认可,产品推出后迅速占领市场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同类产品细分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由于不同光伏企业采用的工艺和技术有所不同,其生产过程中对于辅助品、设备产品的技术指标需求亦有所不同,因而下游厂商均需要供应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开发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对于辅助品而言,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并且需要通过持续研发实现降本增效,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着较高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筛选十分严格,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外大部分光伏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客户优势。
(三)专业的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光伏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核心技术团队以及生产、销售、采购等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专注于光伏电池相关领域,在光伏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核心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能够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产能扩张以及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固的保障。
综上所述,2024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以持续性地原创研发为驱动,结合国内外光伏行业研究热点、光伏电池制造过程中的工艺难点,识别出具备市场空间的“蓝海”产品研发方向,并依托优秀的研发团队、充足的研发投入和电池中试线的量产试验环境,实现实验室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跨越,已经成功推出多个系列产品。
公司于2024年6月成功推出最新研发成果基于叠栅技术组件,该技术使用极细的三角导电丝(低于120微米)替代了传统的主栅和焊带,使得用银量大幅降低,同时该导电丝具有超高表面反射率,可将电池表面的等效遮光面积降低到1%以下,从而提升了组件的转化效率。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双polo钝化技术等),较常规TOPCon SMBB技术的同版型组件,叠栅组件的单块组件功率可提升5%左右。下一步,公司计划在2024年第三季度扩建叠栅组件产能,实现研发成果到量产线的跨越,同时致力于与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共同推广。公司会继续在“蓝海战略”的驱动下,坚持更多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1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报告期内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不断获得业务突破,对产品持续迭代更新,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0,093.1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0,782.3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2.7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214.8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97.7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6,997.1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80.4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576.3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3,576.36 | |
差异 | G=E-F | 0 |
注: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实际投入为58,157.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投入56,997.19万元,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等支付方式已支付待置换的投入为1,160.5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管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
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杭州时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但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32050162633609955555 | 4,947.09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519902738210603 | 2,067.91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83200188000206253 | 920.91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83200188000206335 | 2,762.07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406030100100140715 | 26.12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83200188000206417 | 47.02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 406030100100148477 | 805.24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11,576.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2024年半年度获取的收益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情况说明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3,000.00 | 2023-11-7 | 2024-5-7 | 25.5000 | 已赎回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2,500.00 | 2023-11-7 | 2024-2-7 | 9.3750 | 已赎回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1-7 | 2024-2-7 | 3.7500 | 已赎回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1,500.00 | 2023-11-7 | 2024-2-7 | 5.6250 | 已赎回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4 | 2024-3-4 | 3.7500 | 已赎回 |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4-2-7 | 2024-5-7 | 7.0000 | 已赎回 |
兴业银行溧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4-5-11 | 2024-6-11 | 2.0978 | 已赎回 |
兴业银行溧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5-11 | 2024-6-11 | 6.2934 | 已赎回 |
兴业银行溧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6-17 | 2024-7-17 | 未赎回 |
3、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4、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常州时创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时创投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时创投资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符黎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符黎明通过时创投资、南京思成合计控制公司70.04%的股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1 | 张帆 | 董事 | 32,440,032 |
(2)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符黎明 | 董事长 | 持有时创投资65.0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南京思成16.4774%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2 | 方敏 | 董事、总经理 | 持有南京思成10.6244%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3 | 陈培良 | 董事、副总经理 | 持有时创投资12.0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南京思成5.2081%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4 | 任常瑞 | 董事、副总经理 | 持有南京思成10.6244%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5 | 赵艳 | 董事、副总经理 | 持有南京思成5.9064%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6 | 张帆 | 董事 | 持有源慧创益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玺融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5%出资份额,持有源慧创益一期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源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源慧创益一期持有公司1,439,937股股份 |
7 | 黄国银 | 监事 | 持有时创投资1.75%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南京思成0.4673%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8 | 徐勇 | 监事 | 持有南京思成1.6605%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9 | 杨立功 | 副总经理 | 持有时创投资12.6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
10 | 曹育红 | 副总经理 | 持有南京思成2.2831%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11 | 曹建忠 | 副总经理 | 持有南京思成2.8332%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12 | 彭友才 | 财务总监 | 持有南京思成2.7561%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13 | 夏晶晶 | 董事会秘书 | 持有南京思成0.7352%出资份额,南京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哲 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