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波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