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30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34
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7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8
议案十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9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周小红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曙高科”、“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经劝阻无效者,会议主持人可要求其退场。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林语路 181 号会议室
3、召集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周小红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公司启动上市申报工作并经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并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IPO申报进展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过近5个月的审核问询,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之后公司在2022年11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并于2023年2月27日获得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现已启动发行工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在全体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657.15万元,同比增长36.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18.22万元,同比减少15.52%。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分别为76,526.13万元、113,856.93万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6.47%、24.10%。2022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各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落实并执行股东大会决策事项,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1/13 | 《关于提名徐林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关于授权办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3/5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股份回购的议案》 | ||
《关于上市后适用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制定<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召开股东大会具体事宜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3/18 | 《关于调整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4/18 |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8/18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会计差错更正 |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10/14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12/26 |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关于确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1/7 | 关于提名徐林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2/28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2/28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2022/2/28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4/5 | 关于公司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2022/8/8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2022/11/21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2022/12/30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情况的议案 |
四、2023年董事会工作重点及规划
2023年,公司将持续实施多位一体的自主创新战略和国际视野的产业化战略,以自主开放的工业级增材制造设备为硬核,融合上下游产业资源,持续提升产业水平,服务规模化制造。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地决策,促进和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公司正式登陆科创板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性、依法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及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3/5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4/18 |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8/18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并按时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公司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真实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的申报财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及有效的执行。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IPO申报期间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也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现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充分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督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12名董事,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援强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3月至2016年5月间,历任湘潭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6月至今,于华侨大学任教授;2021年12月至今,于华曙高科任独立董事。
张珺女士,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5年12月,于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现长沙理工)招生办公室任职;1996年1月至今,于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执教;2021年12月至今,于华曙高科任独立董事。
吴宏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09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硕导、博导、研究员;2021年12月至今,于华曙高科任独立董事。
李琳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6年3月至2009年11月,于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于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今,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于华曙高科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谭援强
谭援强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张珺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吴宏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李琳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2022年度,我们以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会议共计8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获审核通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此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亦无上一年度发生并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2022年1月,原董事侯银华先生提出辞职,董事会提名徐林先生担任第一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我们审查了徐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IPO申报期间,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成了公司申报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处于IPO审核阶段,未进行利润分配,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及上市后按照届时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因原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IPO申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作出了相应承诺。2022年公司并未上市,暂不涉及承诺履行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各项工作的规范、正常开展。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各委员会的权责和工作流程。2022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谭援强、张珺、吴宏、李琳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所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该报告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657.15万元,同比增长36.67%;净利润9,918.2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52%。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456,571,537.04 | 334,057,439.77 | 36.67% |
营业利润 | 111,274,868.69 | 127,668,600.42 | -12.84% |
利润总额 | 111,553,699.15 | 127,939,757.88 | -12.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9,182,180.81 | 117,397,350.97 | -15.52% |
总资产 | 1,138,569,258.26 | 917,470,224.66 | 24.10%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765,261,260.45 | 657,037,382.57 | 16.47% |
研发费用 | 54,894,007.63 | 39,034,782.72 | 40.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31,473.20 | 112,050,104.44 | -12.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737,493.81 | -206,310,228.03 | -49.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1,640.80 | 189,553,064.31 | -101.32% |
(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456,571,537.04 | 334,057,439.77 | 36.67% |
营业成本 | 213,139,338.20 | 144,497,164.46 | 47.50% |
销售费用 | 49,373,412.43 | 41,429,075.77 | 19.18% |
管理费用 | 39,073,405.57 | 29,689,077.80 | 31.61% |
研发费用 | 54,894,007.63 | 39,034,782.72 | 40.63% |
财务费用 | -9,245,236.50 | -2,075,974.07 | 345.34% |
(三)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 | 788,731,188.71 | 658,258,566.39 | 19.82% |
货币资金 | 374,410,685.67 | 371,813,948.36 | 0.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应收票据 | 8,448,514.33 | 714,850.00 | 1081.86% |
应收账款 | 142,519,517.58 | 110,939,741.99 | 28.47% |
预付账款 | 12,272,978.17 | 2,540,839.73 | 383.03% |
存货 | 215,443,606.78 | 141,426,757.94 | 52.34% |
合同资产 | 16,053,302.10 | 16,694,701.18 | -3.84% |
非流动资产 | 349,838,069.55 | 259,211,658.27 | 34.96% |
长期股权投资 | 9,731,568.07 | 10,217,129.25 | -4.75% |
固定资产 | 188,225,632.36 | 119,051,908.20 | 58.10% |
在建工程 | 43,118,980.35 | 21,798,211.95 | 97.81% |
使用权资产 | 7,704,817.78 | 5,307,917.97 | 45.16% |
无形资产 | 79,235,355.11 | 31,325,286.49 | 152.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5,870.57 | 8,478,850.80 | -23.39% |
(四)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流动负债 | 285701236.05 | 171,904,394.09 | 66.20% |
应付账款 | 97276488.18 | 51,017,224.44 | 90.67% |
应付票据 | 53554647.34 | 20,699,215.72 | 158.73% |
合同负债 | 86973382.02 | 59,746,540.00 | 45.57% |
应付职工薪酬 | 18955095.99 | 14,833,681.16 | 27.78% |
应交税费 | 11322876.72 | 16,475,945.60 | -31.28% |
其他应付款 | 5971525.7 | 3,594,233.92 | 66.14% |
非流动负债 | 87606761.76 | 88,528,448.00 | -1.04% |
租赁负债 | 4776092.53 | 4,182,449.93 | 14.19% |
预计负债 | 656284.75 | 497,562.84 | 31.90% |
递延收益 | 82174384.48 | 83,848,435.23 | -2.00%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18.2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28.31万元。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增材制造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级增材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多学科技术高度融合的产业,应用场景广阔,需要通过不断地研发创新带动行业前沿技术革新,以保持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随着增材制造的应用领域不断深化,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积累和生产技术要求日益提高。公司研制的增材制造设备需要紧密结合客户的具体应用场景及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其配置合适尺寸、激光数量等满足其实际性能需求的设备,因此需要进行持续性的较高研发投入,同时公司对高端人才长期存在大量需求,获取优秀技术人才的成本持续提升。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57.15万元,同比上升36.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18.22万元,同比减少15.52%。
公司所处的增材制造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3年公司将持续进
行研发投入,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提高公司产能,均需资金支持。经综合考虑上述原因,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研发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后续将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IPO申报期间及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2023年度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严格秉承自愿、平等、诚信的关联交易原则,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作出了预计,并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详见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到与附件所列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请予以回避表决。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3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4.62 | 44.79 | 327.90 | 0.72 | 预计业务量会呈增长趋势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22 | 1,032.81 | 2.26 | 预计业务量会呈增长趋势 |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44 | 188.51 | 0.41 | 预计业务量会呈增长趋势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0.06 | 10.04 | 0 | 0.00 | - |
备注: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南华翔增量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前次)发生金额(万元)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327.90 | 预计销售多台设备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32.81 | 预计销售多台设备 |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8.51 | 预计销售多台设备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侯培林
(3)注册资本: 6667万元
(4)成立日期: 2016年7月15日
(5)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8号华雄两江时代4幢1、2层
(6)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陶瓷研发;合金、靶材、电解质材料的研发;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激光器件制造;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铝合金制品生产、加工;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塑胶材料、塑胶产品制造;树脂及树脂制品、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贵金属制品批发、零售;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生产、销售。
2、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侯凯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
(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1#栋205号
(6)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3D打印产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配件、耗材、专用设备的销售;医疗器械技术开发;3D打印个性化制定;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机电设备加工;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配件、耗材的维修;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3、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蒋晓冬
(3)注册资本:1642.0766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5月14日
(5)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二路101号经开智造2045创新谷1号厂房
(6)经营范围:3D打印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产品设计及产品
制作;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批零兼营及相关技术服务;3D打印设备、耗材的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仓储服务;劳务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1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董事的企业 |
2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控制的企业 |
3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商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是基于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采取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开具信用证、出具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年内有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以及授信期限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2023年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3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3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3.2253万股并于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拟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工商变更登记,并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核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5.3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2-11号验资报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9,378,285.3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27.8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周小红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刘斯斯女士的辞呈,刘斯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斯斯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补选一名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刘斯斯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现拟选举周小红女士担任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