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华曙高科(688433)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华曙高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华曙高科签订《保荐协议》和《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华曙高科业务情况,对华曙高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上半年度华曙高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上半年度华曙高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华曙高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督促华曙高科依照相关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对华曙高科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曙高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华曙高科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人对华曙高科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华曙高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半年度,华曙高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半年度,经保荐人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半年度,华曙高科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2023年半年度,华曙高科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兴行业或领域产业化应用风险

增材制造行业整体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成熟度还不能同减材、等材等传统制造技术相比,同时由于单台设备价格和耗材单位售价较高,应用成本相对较高,应用领域范围及深度均有限,目前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医疗、模具、科研教学、消费品及电子电器等领域,处于产业化应用的初步阶段。部分新兴行业或领域产业化应用,仍需要从基础科学、工程化应用到产业化生产等环节开展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存在短时间内无法拓展新兴行业或领域应用的风险。

(二)技术迭代、技术路线替代及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目前,增材制造行业进入了快速成长期,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技术升级迭代加快,各类技术路线不断取得创新突破。公司专注于粉末床熔融工艺中的选区激光熔融(SLM)与选区激光烧结(SLS)两种技术路线,存在成本相对较高、成形效率相对较慢、整体技术难度较大的问题。如公司不能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跟进行业前沿技术,可能存在现有技术落后或被其他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泄密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增材制造行业涉及材料、激光、软件、机械加工等多个领域,集合了信息网络技术、先进材料技术与数字制造技术,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核心技术及技术人员对公司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3D打印设备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亦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持续提供更好的

发展平台、更高的薪酬待遇和更好的研发条件,则存在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增材制造行业的发展与竞争中,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至关重要,也是获取竞争优势与长期发展的关键要素。由于技术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和重要研发成果仍面临一定的泄密风险,从而对公司在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与国外主要竞争对手EOS、惠普(HP)、SLM solutions等跨国公司相比,业务体量、行业运营经验、品牌影响力、资源网络、业务覆盖面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同时,随着增材制造行业的逐步成熟,一方面GE、HP、波音等大型跨国纷纷布局3D打印行业,参与到行业竞争当中,另一方面,技术含量相对偏低的小机型高分子设备的市场参与者增多,市场竞争加剧。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则可能存在市场份额及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五)海外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元器件激光器、振镜主要从美国、德国进口,同时存在对美国、德国等国家出口产品情形。近年来的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上游零部件的供应及下游产品销售均产生较大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相关国家或地区采取限制性的贸易政策,一方面将会对公司零部件供应及采购价格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和市场拓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公司部分境外原材料的采购付款和海外客户的销售回款均使用美元结算,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若未来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的汇率持续发生不利波动,则将导致汇兑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规划,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储备相应增加。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公司产品滞销,公司存货将面临计提跌价损失的风险。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半年度(元)2022年半年度(元)变动幅度(%)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40,879,846.35176,204,813.26176,204,813.263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06,308.3631,620,413.8931,617,431.563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94,859.0227,454,358.4227,451,376.0943.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12,817.043,855,585.263,855,585.26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元)上年度末(元)变动幅度(%)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6,456,137.72765,251,929.48765,261,260.45139.98
总资产2,179,348,734.961,139,550,236.521,138,569,258.2691.25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0.08480.084829.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0.08480.084829.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170.07370.073637.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4.684.68减少0.9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84.074.07减少0.5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0915.1415.14增加0.95个百分点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对2022年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8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67.50万元,增幅36.70%。主要系公司3D打印设备销售增加,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250.63万元、3,929.49万元,上述两项指标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88.59万元、1,184.05万元,主要系公司3D打印设备销售增加,收入相应增加,产生盈利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1.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26.84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备货导致购买设备配件等增加较多所致;

(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645.61万元,增长107,120.42万元,增幅139.98%,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收到投资者投资款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7,934.87万元,增长103,979.85万元,增幅

91.25%,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收到投资者投资款,且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存货等增加所致;

2、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100元/股,实现稀释每股收益0.1100元/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017元/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0.0252元/股,0.0252元/股和0.028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产生盈利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6%、3.48%,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0.92个百分点、0.59个百分点,主要系净利润虽较同期增长36.70%,但由于净资产较同期大幅增长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同比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09%,增加0.95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建设,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增长以及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华曙高科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大的技术创新与研发实力夯实业务增长基础

公司通过持续自主研发和创新,围绕选区激光熔融(SLM)和选区激光烧结(SLS)领域构建了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工艺和应用在内的完整技术体系。

公司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1)完整性,是市场上少数掌握从原材料到成品制造的完整技术体系的公司,同时掌握了动态聚焦和定焦两种SLM技术的主要分支;2)自主性,公司可提供设备零部件完全国产化替代方案,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开放性特征的全套3D打印工业软件系统,可从软件端设置多类技术参数开放供用户自由调节,可为重要领域的增材制造技术应用提供具有信息安全保障的国产化高性能增材制造设备;3)开放性,公司的技术体系与产业化客户深度绑定、协同并进。

(二)全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场景需求

公司专业聚焦工业级增材制造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开发20余款金属与高分子工业级3D打印设备,并配套40余款专用材料及工艺。公司的产品优势主要体现在:1)种类齐全,涵盖从100-1500mm各型尺寸的设备,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的各类需求;2)快速定制,公司具有高效的研发体系,量产设备的配置丰富,可满足客户的定制需求;3)公司设备稳定可靠,搭载自主研发的软件

系统,自主可控,安全性高,功能全面,开放程度高,配备可选工艺参数包,开放核心工艺参数,支持第三方材料。

(三)人才队伍保障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公司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打造、沉淀了一支以许小曙博士为首的多层次、多专业、多学科的创新人才队伍,拥有涵盖国内外设备、材料研发、设计、制造、装配、检测等各领域的专业人员。

公司充分注重人才的培养,鼓励研发人员专注研发创造。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自主创新体制和员工激励制度,在公司内部培养了稳定的人才团队,同时持续按需引进各类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吸引高端人才,为后续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人才储备,保障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四)国内外规模化装机助力产业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开放理念,坚持持续创新助力增材制造产业化的总体战略,从成形尺寸、打印效率、打印质量、软件系统、成本优化、安全生产等方面全面的升级,不断提升增材制造的效率,降低用户使用成本,实现国内外产业化用户的规模化装机。

目前公司全球销售量已超过800台,居行业前列,其中,金属3D打印设备全球装机量超过400台,中大型金属设备(400mm以上大尺寸)用户装机量超过100台,设备优异稳定的性能给用户带来了持续的效益。

(五)国际化战略提升增长潜能

依托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创新精神,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增长潜能,在美国奥斯汀和德国斯图加特设有子公司,拥有国际视野的全球销售服务网络,销售网络覆盖30多个国家和地区,努力寻求业务突破和模式创新,搭建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品牌价值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合作与产业化应用。

公司不断扩充国际团队,加强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在重要战略区域配备了经验丰富的售后工程师,与公司本部国际技术服务团队无缝对接进行技术支持和互通,以最快速度响应客户需求,国际产业化客户数量不断增加。

(六)开放理念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坚持持续技术创新和完全自主研发,确保产品的竞争力和高性价比。通过设备、材料、软件、应用的全方位深度开放,公司可为客户进行量身定制,客户亦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节设备参数,支持用户深度开发和功能定制,相对于传统闭源模式,可降低用户使用门槛和使用成本。公司以推动3D打印技术产业化为使命,为用户真正创造价值和共同扩大应用市场,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8,766,955.3526,679,744.6545.30
资本化研发投入00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38,766,955.3526,679,744.6545.3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6.0915.14增加0.9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3,87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0%。主要系本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人员增加,薪酬增加及研发物料增加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金属增材制造系统研制、高分子增材制造系统研制、增材制造系统软件开发、高分子材料应用开发等多方面的研发项目均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华曙高科新增申请18项发明专利,新增申请16项实用新型专利,新增申请1项外观设计专利,新增申请6项外观设计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35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0项,实用新型专利154项,外观设计专利37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38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如下: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023,334,385.36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有关费用1,997,249.43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有关费用69,811.32
减:募投项目支出14,811,130.85
其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961,217.9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849,912.8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3,061,576.3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结余募集资金1,013,651,891.6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913,651,891.61
差额[注]100,000,000.00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00.00元。2023年上半年,华曙高科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晓琳李艳军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