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关于提议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
和发展前景,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均含本数;
5、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
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二、专注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高质量工业级金属(SLM)与高分子(SLS)增材制造装备系统的自主研发与制造,建立了集增材制造设备、软件、材料、工艺于一体的完整创新技术体系,深耕产业化应用需求持续打造更优、更快、更全的自主可控增材制造装备产品,面向全球范围进行产业化实施推广,在航空航天、汽车、医疗、模具、消费电子、科研等领域加速推进融合与应用。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丰富自主产品序列、强化市场响应能力,形成了技术水平先进、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供应链结构优化、产业化拓展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整体竞争力。2023年内,公司全球首发搭载16激光
1.5米成型尺寸设备FS1521M系列,重磅推出FS350M、FS511M、FS811系列、FS1211系列等多款金属设备丰富下游应用场景,通过自主创新成功将大尺寸金属3D打印效率提升3倍,并自主研发少支撑技术,闭式叶轮支撑量减少99.8%,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降本增效解决方案。高分子领域方面,公司2023年推出兼具高韧性和性价比的“类尼龙11”、PA6等多款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成功攻克350℃熔点高温材料稳定打印解决方案,为产业化应用带来更多可能性。
未来,公司将紧密结合市场化、产业化需求,通过自主创新,在增材制造尺寸、效率、质量、成本、智能化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推出更多面向产业化细分用户的解决方案,推出新款3D打印设备、研制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对工艺进行优化等。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持续发展,以业绩的成长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募投项目管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以期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