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专注工业级增材制造装备系统,提升公司主业竞争力”方面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02.99万元,同比减少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0.07万元,同比减少22.60%,主要系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影响。
公司始终围绕战略方向,持续自主创新,加强研发投入,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4,096.76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5.68%,占营业收入比例
18.05%。研发团队不断扩张,人数较上年同期新增45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研发人员总数为22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1.97%。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3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72项,实用新型专利177项,外观设计专利45项,软件著作权45项。同时,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牵头或参与制定1项增材制造技术国家标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牵头或参与制定了15项增材制造技术国家标准和6项行业标准。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攻克倒圆锥结构、水平圆孔等特殊结构成形难度大的技术难题,标志着显著提升了金属3D打印低角度成形能力。另外,公司推出先进扫描控制技术(扫描控制卡),可实现扫描线的极高一致性,大大扩展了工艺开发窗口,采用多通道控制技术,一卡可同时控制四套振镜和激光执行不同的扫描任务,标志着突破长期以来的进口限制,实现国产替代。在高分子材料方面,公司开发了高屈服强度尼龙粉末材料以及高强耐温高韧性的PA6 Flight材料,持续研制高性能高分子3D打印粉末材料。
2024年上半年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参加TCT亚洲展重量级行业展会,积极参与第六届SAMA增材制造大会暨上海国际增材制造应用技术展览会、第四届增材制造研究前沿国际会议(RAAM),展示公司先进技术与应用,与行业内专家保持交流,关注前沿技术运用,积极探索民品应用场景。
二、“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投产”方面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和“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的建设。2024年1月下旬,一期建设的研发大楼和生产厂房主体建筑结构已封顶,截至2024年6月底一期研发大楼和生产厂房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受限的问题,扩大产能,提升产业化质量和规模,加工服务中心的建成有助于公司为特定客户补充产能或进入特定领域开展3D打印服务,从而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与水平”方面
2024年上半年,公司从研发、制造、供应链到客户关系各个维度进行提质升级,开展系统性的质量管理升级工作。在研发端建立更加稳健的验证评审机制,聚焦优化在客户急需的关键功能和设备可靠性的设计质量,同时在制造端强调作业标准化,提供丰富的技能培训,开展技术攻关,推动产品质量优化改进。另外,公司加大与核心供应商的合作力度,着重强化提升核心供应商的品质保证能力和全面质量控制。
此外,公司调整管理机制进行降本增效,通过成本费用管理、绩效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多方面进行管控切实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四、“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根据政策监管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内部制度。公司积极响应于2024
年3月完成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修订,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此外,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参与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并购重组方面的培训,积极学习线性规范运作要求,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管理意识和业务操作知识。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 树立良好企业形象。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已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开展十余场投资者交流活动,接受现场参观及调研活动,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还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六、“持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方面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60,204.8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受公司股份回购影响,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78,28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413,390,520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9,768,168.02元。
公司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数77.83万股,2024年7月15日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共计回购92.13万股。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均在顺利实施中,以上内容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推进全球化战略。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关切问题,不断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方案的落地。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因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