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50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63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54人 | ||||
|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69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5.63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4.65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56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35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78(制造业) |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续聘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续聘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