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风光: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孝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相关建设项目的事项,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此事项为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唐孝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