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风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进展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
在建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确保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风光”)未来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5)。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振华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合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净资产评估值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另外,该项目过渡期内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支出、监理费支出及中国振华为该项目建设支付的专项项目贷款利息等费用由中国振华垫付。对中国振华垫付的费用,由中国振华和振华风光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公司按照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向中国振华支付垫付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于近日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