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2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单继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