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55,546,20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55,546,2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691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69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单继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55,542,200 | 99.9984 | 4,000 | 0.0016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55,542,200 | 99.9984 | 4,000 | 0.0016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普通股 | 255,542,200 | 99.9984 | 4,000 | 0.0016 | 0 | 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55,542,200 | 99.9984 | 4,000 | 0.0016 | 0 | 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烨楠、秦永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