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8月
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或“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十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十二、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非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8月30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公司A309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立华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
至2023年8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25%。其中,首次授予146.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91.8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06%;预留13.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8.19%,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