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磁谷科技(68844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公司A3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
普通股股东人数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8,966,3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8,966,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56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56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立华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肖兰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8,965,80099.99735000.0027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8,965,80099.99735000.0027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8,965,80099.99735000.0027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3,445,80099.99625000.003800.0000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3,445,80099.99625000.003800.00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3,445,80099.99625000.0038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吴立华、吴宁晨、董继勇、南京宝利丰智能装备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已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