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确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磁谷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磁谷科技经营情况,对磁谷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磁谷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磁谷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磁谷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磁谷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磁谷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磁谷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磁谷科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磁谷科技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磁谷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磁谷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2 |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 2023年度,磁谷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磁谷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磁谷科技不存在不予披露或澄清而导致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磁谷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磁谷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和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2021年-2023年,研发投入分别为2,422.59万元、3,484.75万元、4,032.82万元,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公司产品为基于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高速驱动等核心技术的高速流体机械,涉及机械学、电磁学、电子学、转子动力学、控制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技术涵盖面广,综合性强。若公司未来自行研发的新技术不符合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或研发成果与研发进度未达预期,则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基于五大核心技术,并依靠逐年增多的研发投入,公司自2020年开始陆续推出磁悬浮制冷压缩机、磁悬浮空气压缩机、磁悬浮真空泵等新产品。新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依靠的核心技术相同,但新产品存在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同时,因新产品与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相同,均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因
此其售价及毛利较高,从而导致市场推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成果不能实现产业化转化的风险。
3、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侵害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知识产权341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为持续提升技术先进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秘密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等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用户流失、竞争力减弱,进而导致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新客户开拓不力或新产品推广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寿命较长,不同于日常消费品或经常性原材料的采购,单一主体客户短期内一般不会重复购买该类设备,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此外,近几年公司陆续推出磁悬浮空气压缩机、磁悬浮冷水机组、磁悬浮真空泵等新产品。2023年度,上述三种产品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3,262.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33.58%。新产品市场是公司未来成长性的重要来源,但新产品推广需要一定时间周期,新市场尚待培育和推广。因此,公司存在新客户开拓不力,不能持续获取订单或新产品推广未达预期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2、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85%,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具有一定季节性。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以经客户试运行验收取得其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验收周期整体较长;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污水处理领域,多属于市政类项目,该类项目通常于上年度的下半年至本年度上半年执行采购前预算、审批等流程,于下半年完成项目验收,故收入确认主要发生于三、四季度。但公司员工工资、期间费用等各项费用在年度内均衡发生,因此可能会造成公司中期报告(尤其一季度报告)出现盈利较低或亏损的情形,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78.58%。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电气元器件、叶轮、铸件、冷水机、机柜、变频器等,这些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波动会给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压力,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2021年度-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16%、
35.14%、32.21%,呈缓慢下降趋势,主要受公司产品结构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鼓风机产品销售单价降低的影响。随着产品技术水平的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磁悬浮技术,公司直接竞争对手也在增加,公司产品价格受市场竞争影响有所下行。如未来市场竞争继续加剧或其他影响毛利率变动的因素发生波动,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或降低的风险。
2、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340.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9.49%。公司鼓风机产品主要用于污水处理领域,而市政污水项目业主通常使用财政资金付款,一般在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申请项目结算资金。受项目进度、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影响,若业主方未及时支付进度款或验收款,导致公司客户资金紧张,则无法及时向公司付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7,032.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04%。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发出的但尚未完成安装验收的磁悬浮设备。若客户不能按照约定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完成安装验收后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验收文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属于新型鼓风机,在国内起步时间较晚,且售价显著高于罗茨鼓风机(相同功率下,公司产品价格约为罗茨鼓风机的两倍)。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替代传统鼓风机主要受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的应用场景存在一定局限性的影响,一是产品性能限制,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在有喘振风险的工况(小流量高压力)无法运行;二是在设备功率需求小、运行时长较短的领域或电价较低的地区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的节能效益受限,而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价格较高,产品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公司经营存在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未能进一步替代传统鼓风机或替代进程较慢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我国日益重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目标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的重要决策,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已相继发布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等节能降碳文件。
但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并未限制或禁止传统鼓风机的生产使用,目前传统鼓风机和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仍然存在竞争关系,且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仍然以传统鼓风机为主。如果未来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及相关监管要求发生不利变化或执行力度未达预期,将导致行业发展速度减缓,对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磁谷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1,355.60 | 34,417.42 | 2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06.48 | 4,763.73 | 0.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22.43 | 3,575.15 | 6.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8.04 | 5,568.15 | -33.77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083.82 | 93,999.20 | 2.22 |
总资产 | 137,714.35 | 126,513.26 | 8.8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82 | -18.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82 | -18.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62 | -12.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9 | 9.19 | 减少4.2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6.90 | 减少2.9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75 | 10.12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3.7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订单增加以及经营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款项支出和支付职工薪酬较上期增加;同时,报告期内销售及研发费用增加,支付的相关期间费用款项增加所致;
2、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20个百分点、2.9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2022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净资产规模增加,但募投项目尚未投产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磁谷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与创新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磁悬浮流体机械及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高速驱动等核心部件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公司通过持续的创新研发和技术积累,现已形成完整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200kW及400kW磁悬浮空气压缩机通过了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再次体现了公司的科技创新实力。
在技术成果方面,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25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9项。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积累,产品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在业内起到一定的标杆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导起草了“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技术条件”(T/CECA-G0037-2020),参与起草了“风机机组与管网系统节能监测”(GB/T15913-2022)、“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T/CGMA031003-2020)、“智慧空压站设计规范”(T/QGCML 1301-2023)等共计1项国家标准,4项团体标准,并已发布实施。此外,公司正在参与起草4项团体标准、3项行业标准。
2、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基于现有五大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产品开发及升级更新,形成了包括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磁悬浮空气压缩机、磁悬浮冷水机组、磁悬浮真空泵等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各类用户差异化的需求,并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化工、印染、纺织、食品、医药、造纸、电子等多个行业。
公司产品的关键核心部件之一的磁悬浮轴承,与其他滚动轴承、滑动轴承相比,不存在机械接触,转子转速高,具有能耗低、噪声小、寿命长、无需润滑、无油污染等优点,特别适用于高速、真空、超净等特殊环境中。同时通过内置变频器,可实现根据工况需求进行转速调整,为用户节约更多的电能,并根据用户使用需求,通过调节转速实现压力和流量的变化,达到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
公司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比传统鼓风机节能约25%-30%,磁悬浮空气压缩机比传统空压机节能约20%,磁悬浮冷水机组比传统冷水机组节能约30%-50%,磁悬浮真空泵比传统水环真空泵可节能40%以上,各类产品在能耗、运行效率方面均具有较强的性能优势。
3、自主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技术发展路径,目前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均系公司研发团队多年自主研发的成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研发能力被行业所认可,经江苏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及南京市发改委批准,公司先后设立了“江苏省磁悬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创新平台,具有完善的科技创新设施设备,可有效支撑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公司在独立自主研发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外联合开发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品牌和市场优势
公司凭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及优秀的销售团队不断开拓下游市场,逐步树立了国产高端磁悬浮通用流体设备的品牌地位,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技术和服务网络,在下游应用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市场与客户资源。公司拥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提供设计、定制、调试、安装一体化服务,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外品牌相比,公司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逐渐占据进口产品在国内的市场。
公司为中国建筑、中国石化、京东方、安琪酵母、牧原股份、金光集团等公司的供应商,优质的客户资源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品牌影响力和盈利水平等具有重要影响,为公司后续业务的持续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快速服务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污水处理、食品、医药、印染、造纸、纺织等行业,具有设备运行时间长、不间断运转等特点,下游客户对设备的质量、性能及稳定性要求较高,一旦停机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客户对设备的调试、维保等服务要求较高。在产品性能、价格水平相当的情况下,相比国内外同行厂商,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迅速、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满足就近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从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不适用。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0,328,191.99 | 34,847,461.82 | 15.7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0,328,191.99 | 34,847,461.82 | 15.7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75 | 10.12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29项知识产权项目(其中发明专利22项),同时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2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25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9项。
202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专利类型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22 | 183 | 57 |
实用新型专利 | 11 | 6 | 269 | 25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6 | 6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19 | 19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3 | 29 | 477 | 341 |
注:上述新增和累计统计数量包含公司子公司玛格乐数据,并剔除申请驳回和失效专利数据。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202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审核批准,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448。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5,3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2.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6,123,37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7,554,870.3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8,568,499.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7,815,3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10,753,199.61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苏公W[2022]B1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磁谷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299,608,354.24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154,171,333.88 |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427,710.97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赎回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 231,250,000.00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 | 22,500,000.00 |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 0.00 |
减:本报告期购入的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 192,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172,614,731.33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磁谷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吴立华 | 董事长 | 12,480,000 | 17.51 |
吴宁晨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1,200,000 | 15.72 |
徐龙祥 | 董事 | 5,520,000 | 7.75 |
董继勇 | 董事、总经理 | 2,400,000 | 3.37 |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董继勇 | 董事、总经理 | 4,500,000 | 6.31 |
肖兰花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60,000 | 0.22 |
王莉 | 监事 | 150,000 | 0.21 |
包金哲 | 监事 | 150,000 | 0.21 |
林英哲 | 副总经理 | 600,000 | 0.84 |
傅安强 | 副总经理 | 1,200,000 | 1.68 |
杜志军 | 副总经理 | 400,000 | 0.5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