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5,3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6,123,37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7,554,870.3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8,568,49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了“苏公W[2022]B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1 |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4,000.00 | 24,000.00 | 13,410.83 | 55.8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0.00 | 9,000.00 | 350.00 | 3.8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9,608.14 | 80.07 |
合计 | 45,000.00 | 45,000.00 | 23,368.97 | - |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周期24个月。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受让土地于2023年2月完成招拍挂程序,致使该募投项目在土地购置、建设施工审批等进度上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2023年3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涉及的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相应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入滞后。
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拟将“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024年9月 | 2025年6月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产能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厂房已于2024年8月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加快后续办公楼建设、厂区公共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等建设工作。公司将采用边建设边投用、分批投产等方式,相关厂房及办公楼等基础设施亦会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渐次投入使用。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