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18  联芸科技(688449)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核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63.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6.5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778,887.12元,剩余募集资金891,089,988.28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5,882.3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涉及调整的募投项目为“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原计划由母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44,464.6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563.24万元,主要用于研发AIoT芯片核心技术、建设产业化生产线及市场推广。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研发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屹”)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成都联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股权结构:联芸科技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专注于AIoT芯片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与募投项目方向高度协同。

新增实施主体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内容及目标不变,成都联屹将承担部分研发任务及区域市场拓展职能。

四、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联屹在AIoT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利用成都地区人才与产业优势,降低研发成本,提升市场响应速度;通过多主体实施分散管理风险,保障项目整体进度。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新增实施主体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该调整。

六、本次核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更好满足募投项目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红星 郭泽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