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议案二 ......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苏州
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明武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9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16.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8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5Z003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升级研发及量产项目 | 30,908.93 | 30,908.93 |
2 | 资产数字化运维平台研发项目 | 8,000.28 | 8,000.28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90.80 | 12,090.8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999.99 | 8,999.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金额为5,634.5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5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50万元变更为6,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950万股变更为6,6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 】年【 】月【 】日在上 |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0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23年0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二百〇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备案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〇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