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查股网  2024-05-08  光格科技(688450)公司公告

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存在于募集资金到账后进行现金管理,而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现金管理进行追认;此外公司存在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形,在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上存在瑕疵,但该事项实质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的情形。

虽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仍提请上市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经营业绩

本持续督导期内,受研发人员、销售人员数量增长较快,相应薪酬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虽较上年同期增长1.17%,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6.28%。

针对利润下降事项,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4,491.9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0,449.04

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针对应收账款增长事项,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

3、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