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光格科技(688450)公司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0
普通股股东人数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7,101,1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7,101,1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36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36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田维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6,904,90578.352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田维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560,69092.612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已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杜凯、贾诗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