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实际控 制人、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以2026年4月2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544万股。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徐小笋
周静
姜明武
徐小华
周静
姜明武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