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捷智能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原核心技术人员刘鹏先生因工作重心主要转移至公司售前规划工作,不再从事公司研发工作,因此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孙袁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1、刘鹏先生简历
刘鹏,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担任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初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7年3月担任上海高惠物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德马泰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控制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智能物流事业部售前规划技术专家。
2、刘鹏先生参与的研发项目与专利技术情况
刘鹏先生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并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鹏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无论刘鹏先生是否担任核心技术人员,应对其知悉的全部保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披露,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方进行使用、处理或进行任何方式的编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鹏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条款等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孙袁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领导和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孙袁先生简历如下:
孙袁,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中国电科第十四研究所,担任研发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智能制造研究所负责人;2019年4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院副院长兼机器人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有较强的把握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以坚持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作为长期发展成长的动力,重视研发人员的培养,致力于构建完善的研发创新激励机制,构建了研发人员能力素质模型来对研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并持续完善已建立的薪酬及激励机制、人员培训体系。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业秘密和软硬件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近三年研发人员数量也一直保持合理的增长,截止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27人、266人、37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4.71%、36.94%、41.22%。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核心技术人员名单 |
本次变动前 | 何叶、刘鹏、邱雪峰、侯朋 |
本次变动后 | 何叶、孙袁、邱雪峰、侯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等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管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刘鹏先生、孙袁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协议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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