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新增 |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2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 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 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