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作出如下事前认可:
一、关于《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本页无正文,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贺春___________郭华___________
曲选辉___________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