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有研粉材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新增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关联方与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原因
公司新增关联方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铂林”)为供应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普锡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锡威”)提供生产原材料。2023年日常采购交易额度预计增加7,000.00万元,具体原因是:
康普锡威主营业务为生产、研发、销售锡基粉体材料,年产量超3000吨。锡基粉体材料原材料为锡锭及白银,其中白银用量约50吨/年,采购金额超2.5亿元。因原供应商问题,2023年康普锡威白银供应商缩减为2家。为满足公司贵金属采购有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要求,康普锡威积极寻找新的白银供应商。翠铂林与康普锡威其他供应商价格相同,均按照期货白银T+D价格加运费结算,且翠铂林在北京有现货白银仓库,可保障原料当日送达,原料采购周期最短,同时考虑账期、运输成本等因素,康普锡威引入关联方翠铂林为新的白银供应商,根据生产进度按需采购。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88-04-07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吕保国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 |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 |
主要股东 | 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稀有金属及贵金属生产、加工及贸易 |
主要财务数据 | 非上市公司,未取得其2022年度财务数据 |
关联关系 | 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206.SH)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具备相关业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三、日常管理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锡威向翠铂林采购生产原材料白银,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期货白银T+D价格定价,价格实时透明。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有稳定的同类交易供应商,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