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就有研粉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有研粉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7,306,597.1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201,899,370.6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3,672,102.80元;其中,公司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2,169,992.96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82,004,898.62元,2023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943,883.2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609,562.86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76,458,217.94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82,004,898.62 |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 165,094.34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943,883.20 |
加:汇兑损益 | 377,454.68 |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90,704,551.66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6,905,011.2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有研粉材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研粉材从2021年3月12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研粉材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 备注 |
体 | ||||
有研粉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 10249000000696706 | 20.54 | 募集资金专户 |
有研粉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 10249000000696693 | 680,295.51 | 募集资金专户 |
有研粉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 10249000000696717 | 57,736.53 | 募集资金专户 |
有研重冶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 | 3100083429100049920 | 4,234,404.41 | 募集资金专户 |
有研泰国 |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5100151261 | 1,818,729.2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22337 | 113,825.00 | 泰铢账户 |
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022337泰铢账户余额为113,825.00人民币(548,921.06泰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8,698,450.6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67,639.3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长江保荐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28,698,450.6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
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别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大额存单转让 | 1,000 | 2021.6.28 | 2024.1.5 | 保本固定收益 | 3.30% | 否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大额存单转让 | 1,000 | 2021.7.19 | 2023.1.21 | 保本固定收益 | 3.65% | 是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大额存单转让 | 5,000 | 2022.3.28 | 2024.1.18 | 保本固定收益 | 3.36% | 否 |
4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2,000 | 2023.1.19 | 2023.4.18 | 保本固定收益 | 2.60% | 是 |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别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5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2,000 | 2023.4.24 | 2024.4.17 | 保本固定收益 | 3.20% | 否 |
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 | - | 滚存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 | 否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有研粉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査。主要包括:査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8,6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04,898.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899,370.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 | 107,536,500 | 86,866,579.86 | 74,516,162 | 13,664,490.25 | 20,409,890.25 | -54,106,271.75 | 27.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 - | 1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 | 24,363,962.94 | 95,982,726.31 | -4,017,273.69 | 95.98 | 2023年7月 | 606,078.00 | 不适用 | 否 |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 | 97,069,200 | 97,069,200.00 | 92,627,320 | 43,976,445.43 | 85,506,754.13 | -7,120,565.8 | 9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000,000 | 0.00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04,605,700 | 283,935,779.86 | 267,143,482 | 82,004,898.62 | 201,899,370.69 | -65,244,111.31 | 75.5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规划科技创新等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使得项目稍有延迟,但均在可控范围内。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8,698,450.6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67,639.3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2021年5月24日,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28,698,450.6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