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联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