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09  美芯晟(6884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9月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目录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当日14:00-14:50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的登记环节向大会会务组事先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或解答股东提问。未经事先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为提高会议效率,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提问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天工大厦A座 三层会议中心第六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G BAOHONG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同时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情况详见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芯晟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8月最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