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美芯晟(688458)公司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程宝洪先生(Mr. CHENG BAOHONG)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拟补选胡志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拟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胡志宇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

胡志宇先生个人简历胡志宇先生于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通信工程专业。胡志宇先生于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在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销售经理、商务管理总监、市场总监等职务;2006年4月至今,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华为欧洲区合同商务部部长、全球合同商务部部长助理、德电系统部副部长、荷兰代表处副代表、比利时国家代表等职务,现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投资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志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胡志宇先生在公司股东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