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10-22  美芯晟(688458)公司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芯晟
股票代码:68845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湖溪镇东塑路1号109室(自主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被动增加(转增)、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芯晟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美芯晟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瑞芯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美芯晟股份比例减少至4.99%
本报告、本报告书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RALD5T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湖溪镇东塑路1号109室(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于龙珍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8日
合伙期限无固定期限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博瑞芯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份额比例
钟明有限合伙人99.5328.8242%
刘雁有限合伙人47.6613.8025%
郭越勇有限合伙人45.6113.2088%
程康康有限合伙人43.1012.4819%
于龙珍普通合伙人24.497.0924%
赵兴涛有限合伙人12.793.7040%
冯奕翔有限合伙人7.992.3139%
冷雄有限合伙人6.401.8535%
葛伟军有限合伙人4.781.3843%
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份额比例
陈燕有限合伙人3.200.9267%
范雄有限合伙人3.180.9209%
闫志光有限合伙人2.550.7385%
张攀有限合伙人2.550.7385%
胡水清有限合伙人2.550.7385%
边立申有限合伙人2.550.7385%
代月荣有限合伙人2.550.7385%
张绍林有限合伙人1.910.5531%
向长军有限合伙人1.910.5531%
张学明有限合伙人1.910.5531%
王成龙有限合伙人1.910.5531%
陶守松有限合伙人1.910.5531%
林德玲有限合伙人1.910.5531%
祖彦龙有限合伙人1.600.4634%
周忠杰有限合伙人1.600.4634%
黄德华有限合伙人1.600.4634%
底杉有限合伙人1.600.4634%
于长伟有限合伙人1.600.4634%
李亮有限合伙人1.600.4634%
李文锴有限合伙人1.600.4634%
林伟明有限合伙人1.600.4634%
吕志安有限合伙人1.600.4634%
余鹏程有限合伙人1.600.4634%
侯玉飞有限合伙人1.600.4634%
李丹有限合伙人1.600.4634%
赵宇有限合伙人1.580.4576%
梁述钦有限合伙人1.580.45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于龙珍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

于龙珍在美芯晟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于龙珍美芯晟财务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无限售流通股4,297,848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37%,为美芯晟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芯晟5,565,58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美芯晟股本总额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因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美芯晟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变动数量(股)股份种类变动后持股数量变动后持股 比例
2024/6/27上市公司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1,719,1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16,9875.39%
2024/10/21询价转让451,4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65,5874.99%

注: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相应变动。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博瑞芯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4,297,8485.37%5,565,5874.99%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2024年6月13日的总股本80,010,000股测算;

2、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1,536,629股测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美芯晟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美芯晟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于龙珍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
股票简称美芯晟股票代码68845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金华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询价转让、转增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297,848股 持股比例: 5.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5,565,587股 持股比例: 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于龙珍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