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年5月8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环境的保荐机构,负责金科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金科环境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2年度,金科环境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度,金科环境或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金科环境的业务经营情况,对金科环境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金科环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金科环境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未发生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度,金科环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金科环境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金科环境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金科环境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2022年度,金科环境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或工艺路线,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公司的产品、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失去竞争力,从而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及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存在个别较大项目未应用公司的核心技术,则核
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比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二)经营风险
1、项目执行风险
公司的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工程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执行周期,项目环节较多且复杂、专业性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常仅负责工艺设计、核心装备制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和管理等工作。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但仍存在因业主单位聘用的土建承包商未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土建工作,或项目建成后配套水电设施、进水情况等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水处理系统由于进水水质未达到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或偶遇突发事故以及其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导致污废水资源化难以实现目标,均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成本超支,从而给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化战略落地,发挥新水岛产品优势,降低工程项目执行风险。
2、污废水资源化业务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向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出售资源化产品(再生水/新生水)获取收入,少量收入来源于向地方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尽管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行业的发展,但该类项目收入仍可能因工业企业产能下降而出现收入下降风险。此外,污水处理费价格也受特许经营协议限制,存在价格调整受限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公司业务以项目形式开展及客户变动较多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以项目的形式开展的,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的供水及污废水建设投资主体、总包单位、工业园区投资管理主体、大型工业企业等,各期主要客户贡献收入随着每个项目的进展而变化。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断承接新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随着项目的进展,新项目确认收入逐步增多,从而导致各期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多。由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收入、毛利率存在差异,同一项目可能存在不同的业务类型组合,一个项目完工或客户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原平制造中心尚未获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2018年7月,公司与原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水处理研发制造中心京津冀转移项目合作协议》,为了兑现“当年完成搬迁,当年投产、当年纳税”的约定,立即启动了工厂从北京向原平的搬迁、临时厂房租赁,以及在自有土地上新厂房的建设等工作。虽然原平市政府于2019年8月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原平中荷不会因为上述情况受到原平市政府及下属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并将协调下属行政机关尽快办理新厂房相应手续,但是公司仍面临上述新厂房相应手续可能一直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以及仍面临被上级政府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届时可能需要重新建设新厂房,并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大与现金流减少的风险
近年来,单个水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向大型化趋势发展,公司承接的项目规模也随之增加,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24,487.1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2.93%。同时,随着公司自投项目数量增多,规模增大,需要公司在项目前期投入更多的资金。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并且公司对自投项目进行了严谨、认真、较为全面的前期尽调及准备工作,但若发生公司未能有效管控应收账款规模及执行项目收款工作,自投项目融资工作未达预期等事项,将给公司带来经营性风险,特别是短期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2、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行业通常为了能够获取投资项目债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往往会为投资类业务的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努力贯彻“防风险、稳投
资、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思想,坚持开发优质水务设施资产,基于项目自身的稳定现金流和相关权益进行项目融资,故未来项目债权融资成本可能会较高于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的通常做法,对项目和公司的净利润率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开支变化风险
公司水深度处理业务一般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下属的投资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可能因地方政府预算或其他政策变动出现延迟付款或变动情况。整体来看,虽然当前政策不断利好环保行业,并且各地政府对环保项目投入支持力度一直在加大,但受地方经济、地方政府财力和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公司有关项目涉及的当地政府或其下属投资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出现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项目开展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增加,我国的水深度处理以及污水资源化领域作为水处理市场的新兴领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竞争。过去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主要为资本驱动型市场,而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则主要为技术驱动型市场,该市场对技术要求以及经验能力积累等方面的要求较高。
(五)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污水处理行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此外,公司业务广泛覆盖光伏、PCB、化纤、印染等新兴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落地“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重点发力太阳能、PCB印刷线路板等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以及高耗水高污染的民生行业的企业客户,以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三大核心技术为依托,重塑新打法,优化新体系,落地新结果,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旺盛的
生命力,以应对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提升公司项目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水平,抵御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 | 67,089.09 | 55,951.15 | 19.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78.57 | 6,230.04 | 2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19.51 | 5,680.83 | 28.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9.16 | -3,342.53 | 3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645.89 | 102,023.11 | 5.51 |
总资产 | 184,945.87 | 167,876.54 | 10.1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61 | 22.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61 | 22.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55 | 2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9 | 6.27 | 增加1.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5 | 5.72 | 增加1.2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43 | 4.34 | 增加1.09个百分点 |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收入和利润方面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89.09万元,同比增加19.91%。水处理解决方案本期实现收入50,012.91万元,占总收入比例为74.55%,同比增加
13.39%,系本期公司承接多个大型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
中长期业务方面,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共实现收入17,045.16万元,占总收入比例为25.41%,同比增加44.20%,系本期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区域污水处理服务以及锡山再生水项目在2021年度投产后,2022年全年运营带来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收入增加。
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678.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25%。2022年营业毛利为22,884.02万元,同比增加26.25%。其中,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毛利17,575.00万元,占总毛利的76.80%,同比增加35.81%;中长期业务毛利5,297.57万元,占总毛利的23.15%,同比增加2.21%。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34.11%,总体保持稳定。
2、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29.16万元,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2.5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回款力度,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供应商管理的成果。此外,2022年公司收到税费返还款2,278.22万元,政府补助2,019.92万元,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正向作用。
3、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方面
2022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系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综上,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持续迭代的核心技术
公司依托原有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应用技术、膜运营技术”三大核心技术,围绕着“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经过持续研发和技术迭代,在原有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的基础上,将资源化技术中的核心设备—膜设备进行了“产品化”开发,在建造及管理方面对膜运营技术进行了“数字化”升级,降低了建设成本和使用成本,从而使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更加具备商业可行性。“资源化”在膜应用技术方面,公司加强了预处理工艺和浓水处理工艺的研发,以及膜防污染技术的研发,研发出了臭氧催化氧化耦合生物处理技术,臭氧尾气利用,结晶除硬、抗污染反渗透等技术,实现对进水水质对膜污染、以及反渗透尾水达标排放要求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工业废水或城市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这些技术均具有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显著效果。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应用技术、膜运营技术三大核心技术的综合应用,产生协同效应,在业务领域更具竞争力。
(二)资源化商业模式创新
公司2007年推出的PIPP以水养水、2017年推出的蓝色生态园等商业模式,在常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BOT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业等市场主体要素,以水中有用物质的回收价值作为主要投资和项目开发的依据,在为政府提供水处理服务的同时,通过将回收物质以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出售给工业企业,获得核心技术溢价,实现长期稳定投资收益,使得公司、工业企业、政府三方共赢。
(三)产品化/产品创造市场新需求
公司作为环境行业产业化实践的先行者,通过供给侧的改革创新,依托公司10余年的智慧化积累及丰富的项目工艺经验,以产品思维彻底颠覆传统水厂的工程模式,不断进行功能迭代升级,将全厂的设备、设施和构/建筑物集成为一个
产品化的智能机组,将产品集成度提高到极致,将建设流程简化到极致,采用工业产品的制造理念和过程,集成化设计、工厂化制造、模块化组装,实现水处理厂的装备化交付、智慧化生产,占地小、可移动、智慧生产、无人值守,让水厂建设不再贵、运营不再难。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能力的复用性和可移植性,将技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实现规模效益。
(四)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技术研发团队,研发投入持续保持增长,现有研发设备满足研发需求,研发体系也较为高效,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确保研发体系的有序运行。研发中心负责研发立项,组织研发项目实施,形成内部技术规范,申报知识产权,以及对研发成果的持续改进。公司成立之日起,就注重研发队伍的建设,不同专业有效结合,以老带新,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与创新力强、积极奋进有力结合。打造成一支适应各种需求、专业、创新、高效、产出丰富的专业化队伍。同时,引进采购先进的研发设备与相应软件,在深耕膜滤深度水处理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生水领域、污废水资源化领域研发范围与力度,课题开展、试验测试与工程应用有力结合,依托高校如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学校及科研机构,良好形成“产学研”合作路线,持续稳定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快速推广应用商业化。公司在2021年获得“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称号,2022年8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成功认定为北京市2022年度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将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南堡经济开发区建设研发中心,将强化在资源化技术、膜技术应用测试、膜清洗测试、新开发技术验证以及新准备拓展的水处理药剂开发方面的研究,体现公司“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专家”的定位,将直接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端提供持续而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新增的水处理药剂板块,将帮助公司增加经营规模和业务范畴,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研发中心新规划水处理药剂研发部分,将加强新型药剂与现有药剂之间的复配研究,开发复配缓蚀剂、阻垢剂、杀菌剂、絮凝剂等。在开发新型绿色阻垢剂的同时,进行药剂之间的复配研究,发挥它们的协同
作用,以达到更好效果。同时,研发中心所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南堡经济开发区”地处环京津、环渤海中心地带,是首都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的交汇区域,且具有扎实雄厚的产业基础,全区工业企业近百家,涉及盐碱化工、精细化工、化纤、钛材料、硅材料等行业,是河北省五大化工基地之一的盐化工基地。公司自2006年起就开始布局南堡开发区的再生水及污废水资源化市场,多个运营中的成熟项目能够与研发中心的研发内容相互促进,加速产学研一体化,并在当地形成公司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五)市场地位及品牌优势
公司致力于通过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解决水污染和水短缺问题,实现水尽其用、物尽其用、生态循环。公司十多年一直专注于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公司综合实力,已积累了大量的膜项目业绩和经验,包括供水和污水、污废水资源化、市政和工业、国内和国外等方面。在资源化领域,公司采用双膜技术(超滤+纳滤/反渗透)将市政和工业园区污废水深度处理并生产出优质再生水, 作为工业企业新生水源, 公司综合技术与实施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于国内率先实施了纳滤膜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累计处理规模超50 万吨/日。公司承接了国内首座规模 20 万吨/日以及 10 万吨/日的纳滤膜技术饮用水厂,在大规模处理微污染地表水源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膜法市政污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几家具有 20 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的超滤膜水厂业绩的代表性企业之一。
(六)团队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多数是行业中从业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拥有国内外行业大型公司的管理经历,兼具有中西文化背景,深刻理解行业问题和发展方向。核心管理团队构成稳定,经过长期合作,形成良好的默契和效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和后备人才储备,通过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辅以事业部制经营管理,培养了一批深度理解公司战略和业务,同时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年轻管理干部团队。目前,公司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经营意
识敏锐的人才团队,为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同时,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沉淀了专业的业务经营能力,公司项目管理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包括公司及项目的现金流动态管理、人日管理、项目质控管理等。公司对每个项目的现金流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公司现金流健康稳定。公司开发了专有的人日管理系统,通过员工在各项目下的人日记录,实时管控各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有效利用率等状况。公司的水厂双胞胎-实施管理平台,全程记录从设计、设备生产、采购、运输、开箱、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项目生命周期的建设数据,实现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的优化管理。精细化的项目管理,使得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上可预期,从而为客户提供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
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87.46 | 2,032.95 | 7.6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454.54 | 394.12 | 296.06 |
研发投入合计
研发投入合计 | 3,642.00 | 2,427.07 | 50.0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3 | 4.34 | 25.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9.94 | 16.24 | 145.92 |
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为3,642.00万元,较2021年增长25.0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43%,较2021年度增加1.09个百分点。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同比增加,系公司推进“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不断探索深度水处理领域技术,2022年,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3
项,其中包括中国发明专利10项、PCT专利3项;2022年累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0项,其中包括中国发明专利9项、PCT专利1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9项以及专利88项,其中包括中国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PCT专利7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586,181,351.60 |
2 | 减: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 19,955,152.57 |
3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12,056,600.00 |
4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207,876,764.50 |
5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 0.00 |
6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7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310,283.12 |
8=1-2-3-4-5-6+7
8=1-2-3-4-5-6+7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3,603,117.65 |
9=8+5+6
9=8+5+6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3,603,117.65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元)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1180078801800000783 | 597.99 |
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
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03004811339 | 2,560.99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5030188001154914 | 65,046,470.60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3003989819 | 8,862,265.44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194587 | 0.01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0200098119200066266 | 2,758,024.19 |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
公司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南堡支行 | 0403013229300119986 | 39,035,041.63 |
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 | 8111801013101032520 | 97,898,156.80 |
合计
合计 | 213,603,117.65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科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股东地位 | 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方式 | 合计持股(万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1 | 张慧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2,589.2250 | 0.0064 | 持有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0.3992%股份 | 2,589.2314 | 25.20 |
2 | 李素波 | 实际控制人 | 0 | 562.4638 | 持有CarfordHoldingsLimited33.33%股份 | 562.4638 | 5.47 |
3 | BernardusJohannesGerardusJanssen | 董事 | 0 | 409.1794 | 持有清洁水公司82.5%股份 | 409.1794 | 3.98 |
4 | 贾凤莲 | 监事会主席 | 12.8250 | 0 | - | 12.8250 | 0.12 |
5 | 王雅媛 | 监事 | 0 | 1,125.0963 | 持有CarfordHoldingsLimited66.67%股份 | 1,125.0963 | 10.95 |
6 | 黎泽华 | 副总经理 | 12.8250 | 0 | - | 12.8250 | 0.12 |
7 | 崔红梅 | 副总经理 | 12.8250 | 0 | - | 12.8250 | 0.12 |
8 | 陈安娜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2.8250 | 0 | - | 12.8250 | 0.1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寿春 岳 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