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贾凤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贾凤莲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1 月 15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贾凤莲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技术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市新水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7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方案部工艺工程师、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预算及市场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凤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900股,持股比例为
0.13%。贾凤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