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07  金科环境(688466)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杨向平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2人,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连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连菲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7日

附件: 连菲女士简历连菲女士,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环境科学、工程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年6月加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管理部协调员、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连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