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