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1/30,由董事会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51.4913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6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107.5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83元/股~10.3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6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7)。
二、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08,000股的比例为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最低价为6.3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4,590.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08,000股的比例为1.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0元/股、最低价为5.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75,11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