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附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附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2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5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 32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3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2024年5月30日 14:00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主持人: 董事长 瞿晓铧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情况
二、宣布议案审议表决办法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或听取以下议案和报告
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针对累积投票议案,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场参会的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得益于全球对绿色能源的巨大需求和“双碳”目标的驱动,光伏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基于光伏组件先进技术、国际化领先经营能力、品牌和渠道、运营效率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提升组件业务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多管齐下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全新N型产能布局的后发优势,迅速实现N型技术的升级,提升一体化产能布局和产业链上下协同效应,持续推进运营端降本增效。在储能业务领域,公司发挥储能业务在手订单多、海外市场渠道广和服务能力强的优势,围绕储能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以及光储两个赛道齐头并进夯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大幅改善各项关键经营指标。2023年,阿特斯共向全球市场销售了30.7GW 光伏组件,交付规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实现营业收入513.10亿元,同比增长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亿元,同比增长34.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00亿元,同比增长40.66%。
作为卓尔不同的光储先锋,公司重点围绕“新质生产力”所要求的新技术、智能化、高质量等特点,以新技术作为原动力、与智能化、数字化相融合,推动光伏和储能行业的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并助力全球实现碳中和。报告期内,公司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轻装上阵切入N型赛道,优化全球产能布局
公司于202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领域的高端制造产能扩充及配套项目,以提升公司的垂直一体化程度,丰富产品矩阵和技术储备,保证供应、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另有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投入,建设技术研究院,进行量产技术的持续迭代优化和开展新型光伏电池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试制,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光伏产能方面,在行业头部企业中,公司P型老旧产能的历史包袱最轻,新增电池产能均采用新一代N型TopCon技术,满足全球客户对N型高效组件的需求,提升公司N型产品的市场份额。其中,宿迁基地一期8GW TopCon电池片产能,泰国基地8GW TopCon电池片产能,扬州基地一期14GW TopCon电池片产能均按计划建成投产,报告期内产品的效率和良率在产能爬坡过程中持续提升。其中扬州单期14GW电池更是做到了“当年开工、当年投产”,体现了阿特斯的执行速度和效率。
同时,公司根据全球战略发展和海外产能规划需要,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梅斯基特建设了5GW N型新技术光伏组件工厂,该工厂2023年已经正式投产,并交付210尺寸产品,预计2024年内满产,是头部光伏企业中的领跑者。同步叠加新建的泰国6.5GW组件产能和8GW TOPCon电池产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价格、高利润市场的领先地位。
后续,公司计划通过设备升级改造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新一代N型产能。预计到2024年底,基于210mm尺寸硅片的TOPCon电池片产能21GW(扬州,泰国,阜宁),基于182mm、182mm++尺寸硅片的TOPCon电池产能共计21.5GW(宿迁,扬州,涟水,泰国)(预计产能,产能计划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资本分配计划进行调整)。公司因此是市场上不多的同时提供210和182尺寸TOPCon电池和组件的产品供应商,公司也是市场上不多的同时提供TOPCon和HJT组件产品的企业。
储能产品产能方面,公司正在盐城大丰丰富SolBank大型储能产品生产线,首批产品已成功下线,截至报告期末,SolBank 储能系统的制造产能已扩大至10吉瓦时。预计到2024年底,其制造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20 吉瓦时。(预计产能,产能计划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资本分配计划进行调整)。
上述新技术路线迭代、新产品成果转化以及先进制造产能落地过程中,公司积极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了生产过程的高度自动化和信息化;通过采用SAPBW4和SAC,实现了全产业链产品追溯,建立贯穿产业链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
理;实现了全产业链成本追溯,实现单位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实现了订单与库存管理动态跟踪,订单交付更可靠。既满足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合规需求,亦实现了降本增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计8家下属公司入选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星级上云企业名单,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3家、三星级3家,拥有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10个、互联网标杆工厂3个,工信部绿色工厂1个。
2、持续巩固国际化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领先的光储企业,海外销售收入占比长期维持在高水平,客户覆盖全球逾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向全球100多个国家销售了30.7 GW太阳能组件,出货量排名前三的市场分别是中国、美洲和欧洲。公司聚焦于国内外优质市场的布局,充分发挥产品性能、品牌和渠道方面的优势,以获得销售溢价并构建竞争壁垒,从而使公司毛利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国际市场屡获殊荣,2017-2023年连续7年被彭博新能源财经评选为光伏组件第一梯队供应商,2024年荣获知名研究机构EUPD Research评选美国“顶级光伏品牌”。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市场整体表现强劲。欧洲和美国两大海外成熟市场销售规模保持稳健增长,出货量分别实现同比增长24%、28%,二者在大规模电站销售渠道中市占率较高。公司在日本和澳洲市场的销售表现也相当亮眼,市占率同比增加了26%和90%。拉美市场则始终保持领先优势,其中南美地区销售势头强劲,同比增长64%;墨西哥地区亦表现不俗,出货量同比增长114%。整个拉美市场平均每季度出货1GW以上,市占率大幅提升了43%。在新兴市场非洲,出货量全年同比增长高达195%,尤其是在工商业电站渠道的市占率达到了30%以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中国市场,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多个销售网点,工商业及户用渠道出货规模同比增长69%。阿特斯太阳花园(Sungarden)作为全球分布式光伏品牌老字号,针对国内分布式业务发起了“先锋行动”,从技术支持、品牌实力、市场战略、金融赋能、渠道生态、伙伴共生等方面加以全新布局。此外,在报告期内,国内多个采用公司高功率组件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上光伏”项目成功并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开拓科技与自然相结合的有机发展之路。
3、储能业务蓄势待发,储能产品推陈出新
报告期内,公司与英国Pulse Clean Energy公司、CERO Generation、UnibalEnergy Limited、国际能源巨头ENGIE、哥本哈根基础设施伙伴旗舰基金等多个海外知名机构签署了储能系统供应协议以及一站式交钥匙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公司在美国储能市场持续发力,连续在亚利桑那州与DEPCOMPower和Tucson Electric Power (TEP)等知名机构签署协议,为Papago Storage、Road Runner Reserve System等吉瓦时级别的大型储能项目提供储能系统产品以及储能解决方案。在提升美国和英国等成熟市场的销售和服务能力的同时,公司将销售和服务网络扩展到日本、澳洲、南美等市场,成为了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合作伙伴(CIP)在澳大利亚的EPC、长期维护服务首选供应商,以交付其位于南澳大利亚州的“萨默菲尔德(Summerfield)”储能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阿特斯储能科技(e-STORAGE)拥有约63 GWh的储能系统订单储备,已签署合同的在手订单金额26亿美元,其中包括长期服务合同,为本公司已交付的项目提供服务。秉承着公司全球化基因,储能业务拓展同样立足国际化经营理念,公司海外储能业务的销售总部在加拿大,同时在苏州设有储能研发中心,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巴西、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设有储能销售和售后机构,具有在全球所有市场提供EPC和长期维护服务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自研储能系统SolBank多款型号产品通过UL 9540A、UL1973、UL 9540 、cTUVus认证及欧标LVD指令、EMC指令、IEC 62933-5-2T?V Mark、IEC62619在内的全部欧美双标认证。同时也获得中国国标GB/T36276等认证。公司也是国内首批根据美国消防法规NFPA69 完成建模评估的企业。基于这些认证公司的SolBank 储能产品可以在全球所有的储能市场销售和应用。公司对SolBank系列成品已完成二代迭代开发并进行批量供货,满足国内外储能市场需求。2023年12月,公司旗下子公司阿特斯储能科技宣布推出新一代大型储能系统SolBank3.0,第三代SolBank在电池包和电气设计上考虑了冗余保护、配备了智能化的异常性能检测、以及多级火警告警和减灾保护系统,多维度确保产品安全。
户用储能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同时亮相2023日本东京国际太阳能光伏展、2023年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光伏展览会,2023年美国国际太阳能展览会(2023RE+)等多个国际光伏展会并获得好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北美,欧洲,日本等主要户用储能活跃区域布局经销网络,在充分利用既有的光伏组件经销网络的基础上,快速开发户用储能安装商渠道,并强化技术支持与服务能力,使客户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
4、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注入产品原动力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二十多年,一直重视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雄厚的研发力量。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70,405.74万元,同比增长50.81%。公司董事长XiaohuaQu(瞿晓铧)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是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拥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半导体材料科学博士学位和近30年光伏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经验。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有1,297人,同比增长70.66%。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10年以上光伏技术研发经验,多名骨干人员担任IEC标准委员会相关职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等。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469项,目前维持有效的专利2,205项。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完整的晶体研发体系,N型182产品领先于行业,高单产保证了更低的非硅制造成本。2023年4月,公司成立了切片工程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研发平台,完成了P/N型182/210系列硅片导入,其中TOPCon用硅片实现130微米量产,HJT用硅片实现110微米量产,攻克细线薄片难题。同期,公司宿迁基地一期顺利开线,3个月内超额达成目标,目前电池效率稳定爬升至26%,良率达98%以上。阜宁基地210电池效率达26%,组件功率提升5-8W,使210组件完成了主档位700W的重大跨越,并导入激光辅助烧结技术,效率提升0.45%。公司技术储备方面,HJT中试平均效率26.2%(研发最高26.7% ),电池良率99%,相比TOPCon组件,HJT组件功率增益1.5~2%。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开发N型硅和钙钛矿叠层光伏电池,双方合作的电池产品在小面积上实现转换效率31.5%。
5、重视并践行ESG理念,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的践行,不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越来越成为衡量企业未来的新标准以及评判企业投资价值的新趋势。作为国际化经营水平最高的光伏企业之一,公司重视并践行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
在环境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获得了法国碳足迹认证(ECS)、意大利环境产品声明(EPD)认证。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泰国组件基地也成为了韩国境外第一家取得韩国碳足迹认证的基地。在社会维度上,公司以改善和进步为目标,为全球各地的社区提供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此外,公司还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公司治理方面,公司确保运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公司成立了跨国ESG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制定长期发展目标并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数据库。
2023年初,公司所属阿特斯集团获得ISS ESG最高级别Prime的评级,位列全球晶硅太阳能企业首位,成为光伏行业的ESG样本。阿特斯集团在报告期内多次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的ESG奖项肯定,其中包括“CFS第十二届财经峰会暨2023可持续商业大会” 颁发的“ESG践行典范奖”,荣登“2023最佳ESG表现光伏公司”榜单以及在全球知名新闻和研究机构《环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举办的2023年度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导企业评选中,荣获2023年度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典范荣誉。公司ESG的价值也在逐步释放,不仅得到客户及社会相关方的高度关注,也给公司业务上带来赋能增长,更为公司在ESG领域的探索提供强大的动力。
6、完成科创板上市,开启新征程
随着公司于202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结构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提高,品牌影响力得到增强,社会资源汇集力提升。借助A股资本市场平台,在发挥既有优势的前提下,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持续提升业绩,利用光伏与储能的双驱动增长模式,在新能源的赛道上越走越快、越走越好,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相关配套议案、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对外投资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相关配套议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订、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对外投资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审计委员会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相关部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建议。
(二)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展相关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对外投资规划及资本运作项目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政策等相关事宜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届满,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了董事会换届事宜,提名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了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对各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会前也征求了被提名人的意见,当事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详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4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000,0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683,217,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5,503,616.3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0%。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并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实施。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领导经营层全力以赴完成经营目标,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社会认可的上市公司,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制度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监督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所有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联交易、担保额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相关事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2023年度,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把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作为工作重点。一是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状况;二是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实施财务检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以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因公司经营或确保公司独立性的需要、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行为,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
6、计提资产减值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各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监事会换届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经第一届监事会提名、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推举唐素芳为监事会主席。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3年度利润表数据如下(百万人民币):
利润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差异 | 差异率 |
一、营业总收入 | 51,309.56 | 47,536.09 | 3,773.47 | 7.94% |
二、营业总成本 | 47,470.15 | 44,684.77 | 2,785.38 | 6.2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43.73 | 2,508.05 | 935.68 | 37.3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92.68 | 2,618.74 | 573.94 | 21.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7.01 | 2,149.66 | 737.35 | 34.30% |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03.37 | 2,156.85 | 746.52 | 34.61% |
营业收入513亿元,较2022年475亿元上升7.94%,营业总成本475亿元,较2022年447亿元上升6.23%;营业利润较2022年增长37.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34.61%,主要原因系公司光伏组件、系统产品销量增长,同时受益于硅基等原材料成本下降、平均单瓦运费下降,以及公司产能一体化结构优化,产品综合加工成本下降,经营业绩提升。
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百万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差异 | 差异率 |
流动资产 | 38,982.88 | 32,687.82 | 6,295.06 | 19.26% |
非流动资产 | 26,792.49 | 15,612.37 | 11,180.12 | 71.61% |
资产总计 | 65,775.37 | 48,300.20 | 17,475.17 | 36.18% |
流动负债 | 37,089.72 | 32,094.98 | 4,994.74 | 15.56% |
非流动负债 | 7,205.88 | 4,468.20 | 2,737.68 | 61.27%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 44,295.59 | 36,563.18 | 7,732.41 | 21.15% |
股东权益合计 | 21,479.77 | 11,737.02 | 9,742.75 | 83.0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5,775.37 | 48,300.20 | 17,475.17 | 36.18% |
资产负债率 | 67.34% | 75.70% | -8.36% |
货币资金:增加70亿,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67亿,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82亿;同时长期资产购建支出86亿部分抵消了上述增长;
存货:减少13亿,主要系库存控制和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下降;
合同资产:增加7亿,主要系储能业务相关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
固定资产:增加67亿,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新建工厂、产线等投产运营;
在建工程:增加18亿,主要系新增产能工程建设;
使用权资产:增加10亿,主要系厂房租赁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5亿,主要系预付原材料长单保证金增加;
短期借款:增加16亿,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合同负债:增加25亿,主要系储能业务相关预收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增加38亿,主要系固定资产采购相关的应付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1亿,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增加10亿,主要系固定资产相关的长期借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6亿,主要系长期预收款增加。
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百万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差额 | 差异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34.58 | 5,662.03 | 2,572.55 | 45.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0.83 | -4,018.51 | -4,692.32 | 116.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4.35 | -379.38 | 7,573.73 | -1996.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注) | 6,726.43 | 1,395.29 | 5,331.14 | 382.08% |
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包括汇率变动的影响。
经营活动:
主要系本期光伏组件、系统产品销量增长,主营业务现金流入增加;
投资活动:
主要系本期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新建产能工程建设等长期资产现金支出增加;筹资活动:
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流入和银行借款增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6736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3,374,460.3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0,933,113.95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4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688,217,324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000,0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683,217,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5,503,616.3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0%,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严谨,恪尽职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九: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新的授权额度生效之日起,原股东大会已批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公司生产运营对电力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CanadianSolar Management Servi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MS”)及其下属公司合作,在公司下属公司厂区内由HKMS及其下属公司投建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供予公司下属公司使用,项目建设所需组件优先由公司提供。公司拟就上述项目的合作事宜与HKMS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项下25年运营期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3,274.51万元,即公司下属公司向HKMS下属公司采购电力103,274.51万元,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交易额4,130.98万元。后续双方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因公司本年度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相对应调整《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十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独立董事的岗位责任等因素,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等,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