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6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6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6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843,254,29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843,254,29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8. 187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8. 187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庄岩先生
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晓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含冰(Hanbing
Zhang)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47,219,478 | 99.8997 | 478,994 | 0.0874 | 70,103 | 0.0129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47,213,978 | 99.8987 | 478,244 | 0.0873 | 76,353 | 0.014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47,208,123 | 99.8976 | 481,977 | 0.0879 | 78,475 | 0.0145 |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842,963,985 | 99.9897 | 188,575 | 0.0066 | 101,736 | 0.0037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47,219,478 | 99.8997 | 478,994 | 0.0874 | 70,103 | 0.0129 |
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547,213,978 | 99.8987 | 478,244 | 0.0873 | 76,353 | 0.014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547,208,123 | 99.8976 | 481,977 | 0.0879 | 78,475 | 0.0145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4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47,478,264 | 99.9470 | 188,575 | 0.0344 | 101,736 | 0.018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剔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议案
2、议案3回避表决。
4、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Yang Cha(查扬)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2024年10月10日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 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赵丹妮律师、丁淑敏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