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阅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