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重庆萤石与鸿雁电器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符合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重庆萤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