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证券简称:萤石网络证券代码:68847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5月9日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议案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议案二: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议案三: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议案四: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3议案五: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议案六: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4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25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26议案九: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7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8议案十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统计。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要求在现场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发言主题原则上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主。登记发言的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以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编号为序,但优先安排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关的发言。
十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已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经秘书处安排的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向大会报告其所持股份数额,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
分钟。
十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3)。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
点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推举监票人与计票人
(四)股东逐项听取相关议案情况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 关于2025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8 | 关于2025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9 | 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五)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闭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二: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4336号。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44,193.99 | 484,106.56 | 483,974.49 | 12.41 | 430,723.68 | 430,63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392.77 | 56,315.93 | 56,294.08 | -10.52 | 33,365.22 | 33,34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341.83 | 55,331.41 | 55,331.41 | -12.63 | 29,605.38 | 29,60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38.82 | 96,952.16 | 97,056.62 | -43.44 | 73,692.16 | 73,555.8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9,326.55 | 526,499.24 | 526,499.24 | 4.34 | 486,100.07 | 486,100.07 |
总资产 | 835,371.82 | 820,269.06 | 819,257.53 | 1.84 | 719,330.29 | 718,353.9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72 | 1.00 | -11.11 | 0.49 | 0.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70 | 0.98 | -12.86 | 0.44 | 0.65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1 | 11.16 | 11.15 | 减少1.75个百分点 | 20.24 | 2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2 | 10.96 | 10.96 | 减少1.94个百分点 | 17.96 | 17.9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95 | 15.09 | 15.10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14.00 | 14.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193.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2.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2%。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持续拓展和优化境内外渠道建设,整体营业收入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夯实技术研发,积极拓展新品市场,布局全域零售渠道矩阵,不断构建公司各类核心产品线在境内外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新拓展的智能新品尚处于前期市场建设阶段,各项营销费用投入有所加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38.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44%,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4.3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带来的资产规模和利润增长。
二、主要经营状况
(一)营业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2024年度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544,193.99万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9,869.91万元,同比增长12.09%。
、主营业务分行业决算与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决算 | 2023年决算 | 增长额 | 增长率 |
智能家居产品 | 434,650.39 | 395,990.40 | 38,659.99 | 9.76% |
云平台服务 | 105,219.52 | 85,634.69 | 19,584.83 | 22.87% |
合计 | 539,869.91 | 481,625.09 | 58,244.82 | 12.09% |
报告期内,智能家居产品收入同比增幅为9.76%,一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海外新区域和新客户,推进多元化渠道覆盖,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智能入户、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品市场,持续提高智能新品在境内外的市场渗透率及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物联网云平台收入同比增幅为22.87%,主要得益于公司的设备接入数和用户数量不断增加、云增值服务产品不断丰富,同时行业端PaaS开放平台能力不断强化。
2、主营业务分地区决算与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决算 | 2023年决算 | 增长额 | 增长率 | ||
主营收入 | 占比 | 主营收入 | 占比 | |||
境内 | 348,669.37 | 64.58% | 330,377.27 | 68.60% | 18,292.10 | 5.54% |
境外 | 191,200.54 | 35.42% | 151,247.82 | 31.40% | 39,952.72 | 26.42% |
合计 | 539,869.91 | 100.00% | 481,625.09 | 100.00% | 58,244.82 | 12.09% |
2024年,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增幅为
26.42%,公司持续开拓海外新区域和新客户,推进多渠道覆盖,丰富产品矩阵。
(二)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决算 | 2023年决算(已重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85,830.20 | 67,763.68 | 26.66 |
管理费用 | 17,715.18 | 16,201.14 | 9.35 |
研发费用 | 81,367.36 | 73,071.20 | 11.35 |
2024年,各项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境内外零售渠道建设,同时,公司新拓展的智能新品尚处于前期市场建设阶段,各项营销费用投入有所加大;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优势,夯实技术研发,不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均有上涨,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均有增加。
(三)应收账款情况
2024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8,011.9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1,836.79万元,同比增长25.34%;应收收入比由2023年的17.80%增加至2024年的19.85%,
上升2.05个百分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拓展境内外渠道建设,同时,四季度电商自营平台等销售增速提升,导致信用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
(四)存货情况2024年,存货期末余额为77,213.09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7,735.09万元,同比增长
11.13%。存货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结合销量预期,适当调整备货策略,增加安全库存,相应增加产成品的备货。
三、主要财务比率
项目 | 2024.12.31/2024年度 | 2023.12.31/2023年度(已重述) |
流动比率(倍) | 2.34 | 2.70 |
速动比率(倍) | 2.03 | 2.41 |
资产负债率 | 34.24% | 35.81%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60 | 6.14 |
存货周转率(次) | 4.30 | 4.33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66 | 0.63 |
销售毛利率 | 42.08% | 42.47% |
销售净利率 | 9.26% | 11.63% |
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较2023年维稳,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较2023年维稳,营运能力稳健;销售毛利率保持稳定,销售净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新拓展的智能新品尚处于前期市场建设阶段,各项营销费用投入有所加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三: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6,329,968.94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日,公司总股本787,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62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70%。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已重述) | 上上年度(已重述)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5,625,000.00 | 281,250,000.00 | 168,75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3,927,731.05 | 563,159,339.35 | 333,652,208.56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56,329,968.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25,625,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已重述) | 上上年度(已重述)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6,913,092.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25,625,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5.41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 2,147,359,752.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 14,590,242,322.4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4.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 否 | ||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四: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24年
月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蒋海青先生、郭旭东先生、浦世亮先生、金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俊先生、方刚先生、葛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面对各种外部经营的挑战和机遇,公司既要提高内部运营效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也要保持合理的投入为中长期成长和发展提供动力,夯实技术研发,推动核心产品智能化变革。2024年,公司积极拓展智能家居摄像机创新产品形态、智能锁、家用和商用清洁机器人、智能穿戴等新品市场,同时积极布局国内全域新零售渠道矩阵和国际电商及线下零售渠道,不断构建公司各类核心产品线在境内外的市场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42亿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利润总额5.39亿元,同比下降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亿元,
同比下降10.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3亿元,同比下降
12.63%。三、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落实。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11日 |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二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14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12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1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9日 |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包含子议案:13.01《关于选举蒋海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02《关于选举金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03《关于选举浦世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3.04《关于选举郭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包含子议案:14.01《关于选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02《关于选举方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03《关于选举葛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其中包含子议案:15.01《关于选举占俊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5.02《关于选举杨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9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及时关注并履行必要的
审核,对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促进了公司内控及财务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实际业务情况,积极探究“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任职资格、录用标准及遴选程序提出建议,对具体候选人进行提名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在加强公司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详细研读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除此之外,公司共计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对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度,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ESG项目访谈等形式,对公司进行深入的调研考察。独立董事重点了解并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的进度及成果、ESG综合表现等情况,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公告文件共112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优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多元化的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常态化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此外,公司严格规范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其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日常调研137场,日常接待机构/个人投资者745人次;组织线上业绩解读电话会议
场,参与机构/个人投资者1,059人次;组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业绩说明会3场;参加券商策略会/主动路演33场。
四、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董事会将持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公司战略规划,确保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能力;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公司长期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五: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24年
月任期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杨颖先生、占俊华先生,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
月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丹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完成之后,徐礼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共计7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合理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经营管理层制定的发展战略在日常经营中予以执行,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11日 |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14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12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1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2024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制度修订情况2024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监事会对制定的修订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升监督效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审查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六: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结合2024年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分别完成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伟军)》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七: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
2025年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与薪酬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能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议案八: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标准如下:
一、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二、在公司兼任职务的监事不另行发放津贴,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九: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自IPO开始即为公司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暂定为人民币165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一定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及接受劳务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注1] | 55,000.00 | 28,590.46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 13,000.00 | 8,559.81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其他关联企业 | 20,000.00 | 13,875.85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小计 | 88,000.00 | 51,026.12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110,000.00 | 82,509.22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0 | 0.79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其他关联企业 | 1,500.00 | 761.09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小计 | 112,500.00 | 83,271.10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6,000.00 | 3,185.27 | 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存在一定差异 |
注1:“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萤石网络及其下属企业,“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不包括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下同。
注
: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下同。
注
:上述预计金额中,未包含报告期内向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采购、销售其他资产新增
万元人民币预计金额,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部分新增预计金额已经董事长审批,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5,964,185.76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注4] | 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5]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注6]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及其他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40,000.00 | 8.58 | 5,914.04 | 29,178.64 | 6.26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 16,000.00 | 3.43 | 1,225.41 | 8,559.81 | 1.84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其他关联企业 | 18,500.00 | 3.97 | 2,371.79 | 13,875.85 | 2.97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小计 | 74,500.00 | 15.98 | 9,511.24 | 51,614.30 | 11.07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注4] | 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5]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注6]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及其他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120,700.00 | 22.18 | 21,000.90 | 82,517.46 | 15.16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0 | 0.18 | - | 0.79 | -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其他关联企业 | 1,700.00 | 0.31 | 405.13 | 761.09 | 0.14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小计 | 123,400.00 | 22.67 | 21,406.03 | 83,279.34 | 15.30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2,500.00 | 59.98 | 601.08 | 3,185.27 | 76.42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 200.00 | 100.00 | - | - | - | 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故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注4: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注5: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注
:上述实际发生金额中,已包含注
中提及的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由董事长审批通过的相关关联交易
注7: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型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萤石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电科总资产65,870,30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4,438,683.72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778,33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0,335.28万元。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中国电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电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1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胡扬忠注册资本:
923,319.832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海康威视是一家专注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秉承“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践行“成就客户、价值为本、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海康威视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根据海康威视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康威视总资产1,320.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6.69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924.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77亿元。
海康威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海康威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威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078.26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根据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8,191.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5,903.7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9,036.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64.97万元。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龚虹嘉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富瀚微电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故富瀚微电子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富瀚微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富瀚微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675.05万元,净资产-489.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533.35万元,净利润-1,351.88万元。
深圳海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深圳海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海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定代表人:杨志军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号院
号楼1011、3-8层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23.6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7.09亿元人民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2.24亿元人民币。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和商品,主要包括存储配件、电池等。采购定价主要系参考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仓储服务、IT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就上述服务,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服务所发生成本为基础,主要结算方式为加成一定比例与其进行结算,定价公允。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仓库、生产办公场所以及设备。租赁设备的定价系参考相关资产折旧金额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与第三方市场价格可比,定价公允;租赁物业的定价为市场定价。
公司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租出资产时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
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
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
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效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发表同意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一: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健全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决策程序与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在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董事会应当做出现金分红预案。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其他事宜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