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
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海青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触及权益变动?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蒋海青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2,085,815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2649% |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股份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蒋海青 |
| 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0日 |
|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 | 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0日期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海青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6,226股 |
| 增持股份金额 | 419.49万元 |
|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198% |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2,242,041股 |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0.2847%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萤石网络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