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影响 | 调整后 |
合并利润表 | 2024年1-6月 | 营业成本 | 135,769,645.01 | 1,987,085.09 | 137,756,730.10 |
销售费用 | 5,284,830.53 | -1,987,085.09 | 3,297,745.44 | ||
2023年1-6月 | 营业成本 | 73,935,457.57 | 1,143,569.88 | 75,079,027.45 | |
销售费用 | 2,762,840.15 | -1,143,569.88 | 1,619,270.27 | ||
母公司利润表 | 2024年1-6月 | 营业成本 | 126,860,179.61 | 1,834,281.07 | 128,694,460.68 |
销售费用 | 4,368,870.36 | -1,834,281.07 | 2,534,589.29 | ||
2023年1-6月 | 营业成本 | 66,176,129.27 | 989,599.67 | 67,165,728.94 | |
销售费用 | 2,301,893.56 | -989,599.67 | 1,312,293.89 |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