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提示性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春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4,968,670股减少至13,836,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8182%减少至
10.0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股东明春科技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3室 |
法定代表人 | 胡吉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6698375268G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新型高效发电设备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0年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张梅丽100%持股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2,06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8182%减少至10.00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南京明春科技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5/2/25~2025/2/27 | 32.08 | 655,031 | 0.4734 |
大宗交易 | 2025/3/5 | 32.07 | 477,029 | 0.3448 |
注:1、“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公司总股本138,366,096股为基础测算;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明春科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14,968,670 | 10.8182 | 13,836,610 | 10.0000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14,968,670 | 10.8182 | 13,836,610 | 10.000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春科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明春科技)》;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