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友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633.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93.5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540.3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1,078,606.71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226,338,806.00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不含税) | 120,663,816.19 |
项目 | 金额(元) |
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105,674,989.81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9,316,884.94 |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 | 10,683,212.57 |
减:支付印花税 | 271,418.72 |
募集资金净额 | 1,085,403,473.58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 11,751,989.0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776,117.75 |
减:手续费 | 1,714.92 |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65,347,280.65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6,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 861,078,606.7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四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641,078,606.7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00,000.00元、协定存款638,578,606.71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注) | 121940898010630 | 71,437,054.3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 | 03005333104 | 30,343,148.58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36620180802390888 | 268,908,379.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 | 1001278619300242365 | 270,390,024.03 |
合计 | - | 641,078,606.71 |
注:根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23年8月31日公示的《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068,873.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57229_A0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1,068,873.99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为2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起始日期 | 到期时间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 | 2023/6/13 | 2024/6/13 | 40,000,000.00 |
光大银行 | 2023/6/14 | 2024/6/14 | 50,000,000.00 |
上海银行 | 2023/7/24 | 2024/7/24 | 30,000,000.00 |
工商银行 | 2023/8/3 | 2024/8/3 | 100,000,000.00 |
合计 | - | - | 220,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签署协定存款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金额(元) |
光大银行 | 268,408,379.75 |
招商银行 | 70,937,054.35 |
上海银行 | 29,843,148.58 |
工商银行 | 269,390,024.03 |
合计 | 638,578,606.71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公司购置办公楼,拟同步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嘉定区希望路嘉定宝龙中心变更为上海市泸定路276弄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友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8,540.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0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0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36,160.04 | 36,160.04 | 36,160.04 | 4,601.64 | 4,601.64 | -31,558.40 | 12.73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2,836.44 | 12,836.44 | 12,836.44 | 1,787.47 | 1,787.47 | -11,048.97 | 13.92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314.39 | 7,314.39 | 7,314.39 | 1,320.81 | 1,320.81 | -5,993.58 | 18.06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310.87 | 56,310.87 | 56,310.87 | 7,709.93 | 7,709.93 | -48,600.94 | - | -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尚未明确用途 | 否 | 不适用 | 36,629.48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52,229.48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0 | - | - | - | - | - |
合计 | - | 56,310.87 | 108,540.35 | 71,910.87 | 23,309.93 | 23,309.93 | -48,600.9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