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