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07  赛恩斯(688480)公司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0
普通股股东人数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682,8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682,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7.99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7.99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伟荣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邱江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681,81699.99625000.00195000.001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09,13199.89025000.05495000.054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樱、凌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