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1  赛恩斯(688480)公司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

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关联监事王艳回避表决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