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报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7  九州一轨(688485)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九州一轨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2023年上半年度九州一轨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上半年度九州一轨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九州一轨业务情况,对九州一轨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检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对九州一轨的内控管理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九州一轨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九州一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九州一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经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承诺进行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未发生该等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经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未发生该等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经核查,在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未发生该等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开发并掌握,不依赖任何单一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等多种手段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但如果公司因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出现泄密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科研底蕴,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是公司产品和服务保持技术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持续发展,对高精尖技术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加剧。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制定了富有竞争力的研发技术人员薪酬体系,并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技术人员的归属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但仍不能保证不发生因竞争对手高薪招揽及其他原因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等方面持

续提供具备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研发实力及技术领先优势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地应用到轨道交通建设隔振降噪领域,公司需要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拓宽研究领域,以满足行业对更高技术的需求。如果行业内竞争对手形成重大的技术突破或实现革新性技术研发,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可能将处于被动地位,公司未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逐步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压力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付款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弹簧等其他原材料的付款周期一般在3-6月,而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与销售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可能引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

2、毛利率下降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加强在新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流程整合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降本增效,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持续。

3、最终业主方收入占比较高风险

公司业务收入中来自最终业主方的收入占比较高。公司的相关业务均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价格公允,但如果于最终业主项目减少或者公司中标业务减少,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依赖导致市场饱和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对轨道交通行业的依赖程度较高,虽在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仍将获得良好发展,但行业整体受国家产业规划、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区域发展程度以及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各级政府缩减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资规模或采用特殊等级或高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里程减少,可能导致公司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的市场空间出现饱和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轨道交通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使得产业链具有较强的自上而下的政策传导性,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导向波动,或政府缩减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的实施与颁布,为国内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及行动纲领,噪声防控技术和设备将逐渐进入系列化和配套化阶段,但后续实施力度和各地区的政策推进进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行业的发展以及公司业务的增长速度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2年6月30日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08,308,406.8146,010,859.8213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8,665.17-18,201,311.6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20,782.81-19,406,516.11不适用
科目2023年1-6月/2023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2年6月30日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95,360.24-78,095,510.3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6,906,315.36763,813,640.0972.41%
总资产1,543,895,068.171,076,715,986.9343.39%

(二)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1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2.64增加1.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0.90-2.81增加1.9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7022.84减少12.14个百分点

(三)主要变动原因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135.40%,主要系受各项目施工进度影响,本报

告期施工项目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较上

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72.41%、总资产增加43.39%,主要系

本报告期首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幅改善,主要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及股本增加所致;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12.14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

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为国产化自主技术应运而生,减振降噪全序列产品稳步迭代

公司为推动“阻尼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科技成果转化、打破外资公司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垄断而设立,在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领域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相关专利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技术持续迭代创新,开发的“统一内置”预制浮置隔振轨道和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获得市场认可,促进了城轨振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同时,公司凭借扎实的噪声污染防治科研能力和技术底蕴,采取多样化、全序列产品策略,产品种类覆盖轨道、建筑、桥梁、隧道、设备等多场景全维度减振降噪需求,可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保持研发投入,报告期研发费用11,507,898.30元,同比增长9.50%,占营业收入的10.63%。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20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98项,外观专利1项,报告期内获得专利授权8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6项、外观专利1项。

(二)坚守声学基础学科领域研究,声纹数据技术护城河逐步构建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究环境声学和噪声控制技术,利用声音的物理属性和信息属性,在轨道交通领域创新性研发多种噪声防治技术手段和有效声纹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公司将声纹信息的运用贯穿城轨工程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控,从环评阶段开始运用噪声振动工程数据库和高精度数值仿真预测,到设计阶段涉及的噪声振动控制专项服务,再到建设阶段的全序列噪声防治技术手段,最后运维阶段承载智慧交通属性的“轮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和“轨道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上述两套系统已在北京、郑州、绍兴、杭州等全国7个城市的40余条城轨线路提供智慧运维服务和轮轨状态在线监测服务,获取大量的城轨噪声振动数据,持续的数据积累将激发公司城轨声纹信息的探究和研发能力,并赋能轨道噪声和病害的物理防治工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

(三)打造多元化的股东所有制结构,助力企业增强活力和影响力

公司自科研院所孵化而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由一群怀揣“科技兴邦”的科技工作者筹备资金合资共建而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及销售团队核心人员多为公司股东。其后,秉承着科技交通、声音解构的创新理念,公司陆续引入产业资本和创投基金,将国有资本的雄厚优势和创投基金的灵活机制完美结合,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运作方式,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能力,提升外部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在公司上市发行阶段,公司核心高管及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的形式,共计获配金额3920.40万元,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97%,彰显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的信心。

(四)加快完善自有产业体系构建,智能化生产模式匹配产品矩阵

公司在北京房山建有智能化制造中心,购进机械手等高自动化、高精度生产设备配以国内顶级的数控激光切割机等高精尖设备,实现精准生产、智能排序、产品定制等智能化柔性生产要求,推动生产制造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快交货周期发展。同时,为降低综合制造成本,公司收回大部分委外加工工序,在保证生产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闭环生产效率,实现了降本增效的目标。此外,公司生产制造中心顺应信息数字化时代要求,搭建了ERP、MES、OA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实现全体生产人员数据化操作模式,严把产品质量关。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

(一)研发支出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1,158.91万元,同比增加10.2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70%。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数字化发展进程,自主研发的“轮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基于轨道动力学、电子工程学、信号分析学、信息技术学等前沿交叉学科,形成了智能数据一体机和服务平台系统,可实现城轨线路噪声振动实时监测,快速分

析和预警报警,评价减振轨道的性能状态,辅助轨道工务和车辆异常状态的识别,该系统已应用在北京、郑州、兰州等城市的多条线路,部署轨道监测断面近40个。同时,为完善“轮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的评估分析体系,公司完成了“车载振动智能检测仪”的研发工作,该检测仪可持续为城轨轨道动态不平顺提供检测分析专项服务。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已为北京、上海、郑州和绍兴等地的近20条地铁线路累计提供了百余次轨道动态不平顺检测分析专项服务。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车体振动加速度局部超限分析与晃车原因诊断;车辆运行平稳性分析;车厢内噪声检测分析与极值噪声原因诊断;车厢内噪声与振动数据综合分析等。

此外,公司一直重视基础材料的研发创新,上半年完成了建筑隔振用聚氨酯减振垫的研发工作,完成了两款分别用于建筑物基底和侧墙隔振用的聚氨酯减振垫基础配方研发及样件制备,并取得相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份,申报专利1项。同时,为加快各场景聚氨酯减振垫的投产和推广速度,公司于2023年3月开始筹建广州生产基地,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投产,该生产基地的建成将有利于增加公司产能和竞争力,同时协同公司在大湾区的深耕发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增业务情况。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6,400,589.52元,扣除发行费75,181,923.5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18,66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323201880000497645,221,295.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110501363600000005371,108,214.5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10263000001360873122,166.1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20000015051600111091110332,887.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1109096698102058,134,204.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栅栏支行银行020004881920016423311,360.2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32320053000010870240,97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11050236360000000074*1140,79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20000015051600115197868-0000148,575,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1026300000137326934,640,000.00
合计479,905,128.37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88,479.2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5,986.82元,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完成置换。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

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九州一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百宽赵培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