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九州一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发行人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6,400,589.52元。扣除发行费用75,181,923.5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1,218,665.9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6-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605,419,805.10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126,292,821.25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46,724,466.11 |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79,568,355.14 |
减:银行手续费 | 1,167.00 |
减:闲置资金购买通知存款 | 531,975,000.00 |
加:赎回通知存款本金 | 67,000,000.00 |
加:通知存款利息收入 | 192,694.45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586,617.07 |
截止202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 | 14,930,128.3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32320188000049764 | 5,221,295.59 | 募集资金专户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11050136360000000537 | 1,108,214.59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10263000001360873 | 122,166.19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20000015051600111091110 | 332,887.48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 | 110909669810205 | 8,134,204.29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栅栏支行 | 0200048819200164233 | 11,360.23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32320053000010870 | 240,970,000.00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11050236360000000074*1 | 140,790,000.00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10263000001373269 | 34,640,000.00 |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20000015051600115197868-00001 | 48,575,000.00 | |
479,905,128.37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发行人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九州一轨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发行人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发行人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发行人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发行人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9 月2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发行人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九州一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百宽 | 赵培兵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