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产重组》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迪药业”)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4年4月1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之间)上市公司(688488SH)、科创50指数(000688.SH)以及证监会医药制造(883124.WI)的收盘价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 2024年3月15日收盘价 | 2024年4月15日收盘价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15.50 | 15.07 | -2.77% |
科创50指数(000688.SH) | 808.67 | 750.90 | -7.14% |
证监会医药制造(883124.WI) | 5,764.40 | 5,413.90 | -6.08%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的涨跌幅 | 4.37%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的涨跌幅 | 3.31%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
2.77%。剔除大盘因素(科创50指数)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4.37%,未达到20%的标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证监会医药制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3.31%,未达到20%的标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